日前,記者從南充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了解到,《南充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7月1日起施行。《條例》共6章38條,涵蓋規劃建設、運行維護、保障監督等各方面,對南充海綿城市建設開展全周期管理。
今年,南充將通過加大投資、推進示范項目等措施,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預計到年底,我市將實現中心城區建成區4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南充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負責人介紹。
為確保海綿城市建設有力推進,《條例》對權責做了清晰的劃分,明確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為海綿城市建設責任主體,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改革、自然資源和規劃等部門是海綿城市建設管理的相關責任部門,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是海綿城市建設協管單位。建設單位對海綿城市建設項目負首要責任,構建多層級管控、多專業融合、多部門分工協同的常態化全流程管控長效機制。
為鞏固海綿城市建設成果,《條例》還對海綿設施運行維護責任、海綿設施運行維護考核、監測管控信息化平臺建設等方面進行規范。
來源: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