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重慶市城市管理局舉行《重慶市城市供水節水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學習宣傳貫徹活動啟動儀式。該條例已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據重慶市城市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舊版《重慶市城市供水節水管理條例》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至2012年11月29日累計經歷4次修訂,期間對重慶市城市供水節水工作的開展有著顯著的指導意義。
新版《條例》呈現出許多亮點,體現重慶城市供節水管理的實際情況。《條例》規定全市要加快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高效的城市供水水質監管體系,建立水質行業監測、衛生監督、水質自檢和水質信息公示制度。
同時,新條例強調城市節水更加高效。明確規定節水宣傳教育、節水原則、節水規劃、節水改造、定額管理、超計劃超定額用水、高耗水項目、節水單位小區用水節水、城市供水管網漏損控制等制度,增強全社會節水意識。
《條例》還明確了盜用供水等行為的處罰,繞過結算水表取水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盜用供水的、擅自在城市供水管網上直接裝泵加壓取水的、擅自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轉供城市供水的。用水人和用水企業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節水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補交水費,情節嚴重的,經市或者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在一定時間內停止供水。
此外,《條例》特別指出將推進重慶創建國家節水型城市,將逐步建立用水大戶分級管理制度,加強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執行監管,繼續開展老舊管網和一戶一表改造,嚴控管網漏損率,強化非常規水利用和工業重復用水,深入推進各區縣市級節水型城市的創建,對標對表,做好重慶市創建國家節水型城市相關工作。
為完善城市供水水質三級監管體系,重慶還將加強進行常規水質抽檢及水質監管工作。重慶市供節水中心將組織第三方水質檢測機構對部分有代表性的城市水廠的原水、出廠水、生活飲用水外加藥劑開展專項水質抽檢工作,并對檢測結果進行分析評價。
來源:中國環境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