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打好全省污染防治攻堅戰,切實加強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云南省生態環境廳、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財政廳等七部門近日聯合印發了《云南省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規劃》出臺的背景和意義
土壤是構成生態系統的基本要素之一,是人類社會不可或缺的寶貴資源;地下水是水資源系統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支撐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自然資源。加強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切實改善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質量,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要決策部署,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糧食安全的重要內容,關系到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關系到美麗中國建設,是重大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十三五”期間,省委、省政府以保障農產品質量、人居環境和地下水型飲用水源環境安全為出發點,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扎實推進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全省土壤污染源頭防控、農用地分類管理、建設用地準入管理取得積極成效,地下水污染防治初見成效,初步遏制土壤污染加重趨勢,土壤污染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
為深入打好全省污染防治攻堅戰,切實加強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讓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省生態環境廳會同各相關省級部門制定了《規劃》。《規劃》立足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發展定位,認真分析全省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面臨突出問題,按照新形勢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要求,統籌謀劃全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是全省開展“十四五”時期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依據。
《規劃》的總體思路
《規劃》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相關部署及污染防治攻堅戰要求,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風險管控、系統治理,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著力解決一批突出土壤、地下水生態環境問題,保障農產品質量、人居環境和地下水生態環境安全,為構建西南生態安全屏障、爭當全國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作出貢獻。
《規劃》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問題導向,突出重點;風險管控,系統治理;科技支撐,強化監管”原則,實施農用地土壤鎘等重金屬污染源頭防治行動,以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問題突出區域為重點,強化鎘、砷等重金屬污染源頭管控,鞏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以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為重點,強化監管執法,防止新增土壤污染;以用途變更為“一住兩公”的地塊為重點,嚴格建設用地準入管理,堅決杜絕違規開發利用。以保護和改善地下水環境質量為核心,建立健全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體系。扭住“雙源”,加強地下水污染源頭預防,控制地下水污染增量,逐步削減存量;強化飲用水源地保護,保障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環境安全。
《規劃》的主要內容
《規劃》分為五個章節,回顧“十三五”工作進展與形勢,分析存在的主要問題,明確“十四五”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提出主要任務、重點工程和保障措施。
(一)工作進展與形勢。系統總結了“十三五”期間我省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工作成效,深入分析了存在的主要問題。“十三五”期間,我省基本查明土壤污染狀況,土壤污染源頭防控取得積極成效,耕地分類管理扎實推進,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先試成果顯著,土壤污染防治保障體系初步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穩步推進。
(二)主要目標。到2025年,全省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局部穩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和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鞏固提升,地下水污染趨勢得到初步遏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3%左右,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地下水國控點位V類水比例穩定在4.5%左右,“雙源”(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和地下水污染源)點位水質總體保持穩定。
(三)主要任務。從土壤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生態環境監管能力三個方面提出了13項重點任務。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提出:加強耕地污染源頭控制、防范工礦企業新增土壤污染、深入實施耕地分類管理、嚴格建設用地準入管理、有序推進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與修復5項重點任務。
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提出:開展“雙源”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加強地下水污染風險防控、保障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環境安全、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體系4項重點任務。
生態環境監管能力方面提出:完善政策法規標準體系、完善土壤及地下水環境監測網絡、加強生態環境執法、強化科技支撐4項重點任務。
(四)重點項目。以完成目標指標,保障重點工作任務落地實施為目標,通過任務項目化、項目清單化,結合中央土壤、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管理要求及項目入庫儲備要求,以問題導向,切實解決區域內突出土壤、地下水環境問題。在征集地方意見基礎上,設置調查與評估、源頭防控、風險管控與治理修復、監管能力建設四大類11項重點工程。
(五)保障措施。從加強組織領導、完善經濟政策、加強宣傳引導、嚴格監督考核四個方面提出保障措施,確保《規劃》順利有效實施。
下一步,云南將全面落實《規劃》要求,加強全省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聯動監管機制,密切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強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財政資金投入保障。嚴格監督考核,開展《規劃》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確保《規劃》的順利實施,為深入打好凈土保衛戰,有效管控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風險提供有力支撐。
來源:云南省人民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