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陜西印發《陜西省氮磷污染源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全文如下:
陜西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
關于征求《陜西省氮磷污染源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修改意見的函
陜環辦函〔2018〕71號
各設區市環保局,韓城市環保局,楊凌示范區環保局、西咸新區環保局,神木市、府谷縣環保局,廳機關各有關處室、直屬單位:
為貫徹生態環境部《關于加強固定源氮磷污染防治的通知》(環水體[2018]16號)要求,遏制我省地表水氮、磷污染,推進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度建設,強化氮磷污染治理力度,結合我省實際,省廳起草了《陜西省氮磷污染源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現征求你們意見。請研究并提出書面意見,于2018年6月11日前反饋省廳污防處。
聯系人:省廳污防處王建平029-63916157
省環科院水所陳宣029-85365502
029-85365503(傳真)
附件:陜西省氮磷污染源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電子件已上傳“環保統一戰線”QQ群)
陜西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
2018年6月5日
陜西省氮磷污染源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征求意見稿)
為遏制我省地表水氮、磷污染加劇勢頭,貫徹生態環境部《關于加強固定源氮磷污染防治的通知》(環水體[2018]16號)要求,推進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度建設,強化氮磷污染治理力度,改善水環境質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重點行業企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氮磷排放達標整治為突破口,強化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以實施排污許可制為契機和抓手,嚴格控制并逐步削減重點行業氮磷排放總量,推動流域水質改善。2018年6月底前氮磷排放重點行業企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安裝氮磷自動在線監控設備。2019年底前,氮磷排放重點行業全部實現污水達標排放。
二、主要任務
(一)建立氮磷重點行業企業名錄和臺賬
根據氮、磷排放重點行業(詳見附件),結合實際情況,明確我省氮磷排放重點行業。依托排污許可證核發管理,建立氮磷排放重點行業企業名錄,識別重點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每覆蓋一個重點行業,督促重點行業企業建立氮磷排放管理臺賬。(總量處牽頭,執法局參與)
(二)摸清重點行業氮磷排放底數
按照《關于加快重點行業重點地區的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控工作的通知》(環辦環監〔2017〕61號)要求,氮磷排放重點行業的重點排污單位于2018年6月底前安裝含總氮和(或)總磷指標的自動在線監控設備并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聯網。(執法局牽頭,監測處參與)
已申領排污許可證的重點行業企業及城鎮污水處理廠應按排污許可證的規定每季度向市級環保部門報告氮磷排放總量情況及相關監測數據。(總量處牽頭,污防處、監測處、執法局等參與)
督促指導市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匯總已申領排污許可證的重點行業企業及城鎮污水處理廠每半年上報氮磷排放監測數據,摸清行業排放濃度和排放總量。(總量處牽頭,污防處、監測處、執法局、督察辦等參與)
(三)提升氮磷污染防治水平
工礦企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應編制實施氮磷污染防治方案,優化升級生產治理設施,強化運行管理,提高脫氮除磷能力和效率。開展磷肥和磷化工企業生產工藝及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改造,提高磷回收率;提高農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等行業水循環利用率,強化末端脫氮除磷處理。有條件的地區,可在排污單位污水排放口后或支流匯入干流、河流入湖等位置,因地制宜建設人工濕地水質凈化工程,進一步減少入河湖的氮磷。(污防處牽頭,環評處、科技處、執法局等參與)
(四)嚴格氮磷固體廢物管理
指導市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建立磷礦采選尾礦庫和磷石膏堆場問題清單,限期整改。推進磷石膏堆場標準化建設,實現磷石膏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規范化建設并嚴格管理磷礦采選企業尾礦庫,杜絕尾礦庫外排水不達標排放。(執法局牽頭,應急處、環評處等參與)
(五)實施區域氮磷排放總量控制
結合流域水質現狀和改善需求,識別重點區域,提出實施氮磷排放總量控制的流域控制單元及行政區域名錄,結合排污許可證管理,確定對應的總量控制指標,實施行業總量控制。(總量處負責)
對于氮磷超標流域控制單元內新建、改建、擴建涉及氮磷排放的建設項目,按照《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原環境保護部令第48號)和《關于做好環境影響評價制度與排污許可制銜接相關工作的通知》(環辦環評〔2017〕84號)相關規定,實施氮磷排放總量指標減量替代,并嚴格落實到相關單位排污許可證上,嚴控氮磷新增排放。(總量處牽頭,環評處參與)
(六)加強湖庫型飲用水水源地和高風險湖庫的氮磷防治
對于氮磷污染負荷較高的湖庫,開展水環境承載力評估,制定氮磷控制目標。在匯流區,逐步實施產業結構調整和氮磷污染源綜合防治,控源減排,降低湖庫營養化風險。(污防處牽頭,總量處、監測處、監測站、環科院參與)
對于承擔飲用水功能的湖庫,嚴格執行保護區制度,建立富營養化監測預警體系,加強水體氮磷等營養指標的監控,密切關注湖庫營養水平動態。氮磷濃度超標或者處于富營養化狀態的湖庫型飲用水源地,制訂氮磷污染物及富營養化控制方案,限期達標。(污防處牽頭,監測處、監測站參與)
(七)推動流域氮磷綜合控制
黃河流域圍繞氨氮和總磷污染物,降低流域入河污染負荷。氨氮與總磷重點控制區包括渭河干流臥龍寺橋至魏家堡、南營至新豐鎮橋河段;北洛河渭南段;延河干流石窯村至甘谷驛河段;無定河干流劉官寨至魚河河段。從總氮總磷排放重點行業、農村生活、農業種植和城市面源污染等多方面控制氨氮和總磷排放強度,采取再生水回用和生態補水等綜合措施降低水環境氮磷濃度水平。漢江丹江流域力爭在2020年出境斷面總氮濃度穩定不增,到2025年進入下降通道。漢江和丹江流域均為總氮重點控制區,圍繞總氮總磷排放重點行業、網箱養殖和種植業等污染源,控制總氮污染排放量,逐步建立河湖濱污染緩沖帶等生態防護屏障降低總氮入河負荷。(各市、區環保局負責)
(八)評估欄河蓄水堰壩等人工景觀的富營養化
根據《地表水環境質量評價辦法》(環辦〔2011〕22號),已建成的欄河蓄水堰壩人工景觀每年評估富營養化狀態,連續兩年達到富營養水平的,制定實施富營養化控制方案;連續五年達到富營養水平的,拆除堰壩,回復河道自然形態。未建的欄河蓄水堰壩項目應預測富營養化狀態,達到富營養水平的,不得建設。(污防處牽頭,監測處、監測站、環科院參與)
(九)開展城鎮污水處理廠深度脫氮除磷技術示范
在陜南三市,選擇適宜城鎮污水處理廠,開展深度脫氮技術試示范,通過升級改造,將出水總氮濃度控制在10mg/L以下。在渭河流域寶雞市、咸陽市和西安市,選擇適宜城鎮污水處理廠,開展深度除磷技術示范,出水總磷濃度控制在0.2mg/L以下。(科技處牽頭,規財處參與)
三、保障措施
(一)嚴格執法監管
市、縣兩級人民政府在制定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工作方案中,強化氮磷排放達標管理。對氮磷排放不達標的企業建立整改臺賬,記錄超標問題、整改責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每季度公布整改進度和整改結果,整改不到位不得銷號。對達標無望的企業,應依法提請地方人民政府責令關閉。對重大問題應實行掛牌督辦,跟蹤整改銷號。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氮磷排放重點行業企業超標整治工作。(執法局負責)
對工作任務不落實、工作目標未完成的地區采取掛牌督辦、約談、限批等措施,將重點區域氮磷污染防治工作問題突出的納入省級環保督察。(總量處牽頭,執法局參與)
(二)納入水污染防治項目庫
將氮磷減排工程納入水污染防治中央和省級項目儲備庫,省級環保專項資金優先支持工作成效顯著地區項目。(規財處牽頭,污防處參與)
(三)強化科技支撐
開展重點流域氮磷污染源解析研究,厘清污染物主要來源及組成。針對氮磷污染現狀,鼓勵研發和推廣應用污染防治適用技術,通過評估、驗證、篩選與集成,編制技術指導目錄,發揮科技支撐作用。(科技處負責)
(四)依法公開環境信息
重點行業企業按排污許可證要求及相關規定開展總氮總磷自行監測、記錄臺賬、報送監測結果并向社會公開。(監測處牽頭,執法局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