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洛瀍澗穿城而過,水讓洛陽更靈動。昨日,《洛陽晚報》記者從市環境攻堅辦獲悉,我市出臺相關方案,對地表水責任目標斷面周邊環境進行排查整治,守護身邊的碧水。
●清理、打撈河岸垃圾和水面漂浮物
市環境攻堅辦相關負責人介紹,我市將對河岸垃圾、水面漂浮物等邊排查邊清理。對排查發現的沿河旱廁,一律實施遷建。對責任目標斷面周邊道路實施硬化,沿河岸設置安全護墻或隔離綠化帶,嚴防垃圾、雜物隨意傾倒入河。
●整治沿河畜禽養殖
畜禽養殖場實施分類治理,位于禁養區內的規模養殖場,依法依規一律關閉清理;限養區范圍內不得新建、擴建規模養殖場,現有規模養殖場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建設與規模相配套的糞污資源化利用設施設備,并確保正常運行,堅決杜絕畜禽糞污直排入河。
●實施入河排放口規范化整治
如果發現未經處理的污水直排口,依法實施封堵,涉嫌違法的依法查處。對合法設置的入河排放口,加大監測力度,確保符合排放要求。對不能按規定時間完成整治的,要拿出專項截污方案,明確具體措施和完成時限。
●整治 河道 網箱養殖、河道采砂
在排查中發現的非法網箱養殖問題,督促養殖戶限期、自行拆除網箱。對期限內仍未拆除上岸的網箱,堅決依法予以拆除。對排查發現的河道非法采砂問題,依法予以查處取締。對排查發現的碼頭,屬于非法營運的,依法查處取締;屬于許可營運的,加強監管,確保水污染防治設施和風險防控措施建設到位、運行到位,避免對河流水質造成影響。
●整治沿河餐飲娛樂業
不符合規劃、土地、衛生、消防、海事、水利、環保等法律法規要求的沿河餐飲和水上娛樂項目,依法實施關停取締。已許可的沿河餐飲和水上娛樂項目,加強監管,嚴格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堅決杜絕污水直排入河、垃圾隨意傾倒等影響水質的現象。
●堅決取締“散亂污”企業
大力監管涉水企業,必要時安排駐廠監督員,督促其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對廢水直排、超標排污或者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的,依法實施停產整治,整治后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依法予以關停。對不符合政策和環保要求的涉水“散亂污”企業,堅決依法取締。
●加快建設鄉村污水收集處理設施
對此次排查范圍內的沿河鄉鎮村莊,全部納入2018年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任務,加大資金、政策傾斜力度,加快建設污水收集處理和生活垃圾收集處置設施,并加強日常監督管理,確保污水不入河、垃圾不亂堆。
●實施堤身岸坡灘地種植業生態轉型
引導河岸附近群眾實施生態種植,不再使用農藥、化肥,可以實施統一租賃、統一生態種植的模式,解決農藥、化肥污染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