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局長就編制背景進行說明: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確保我市水環境質量保持穩定良好,按照省廳要求,六安市環保局與市經信委、市國土局、市住建委、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農委、市水利局、市商務局緊密配合,承擔《六安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編制工作。
楊局長就編制過程進行說明:
2015年4月2日,國務院出臺《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5〕17號,以下簡稱《水十條》),為全國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指明目標。2015年7月,環保部下發《關于印發《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編制技術指南》的函》(環辦函〔2015〕1232號),明確要求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要于2015年底前分別制定并公布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5年9月,省水辦印發《關于制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任務清單的函》(皖水領辦〔2015〕6號),要求各項任務的牽頭部門分別就相關任務開展調查,制定任務清單。市環保局在接到任務后即印發至各縣區環保局、開發區環保辦,開展調查任務,并將調查結果反饋至省水辦。
2015年10月,我省在匯總《水十條》每項任務牽頭單位提出的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基礎上,形成了《安徽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印發至各市征求修改意見。我市在匯總各單位針對征求意見稿的修改意見后報省水辦。同時我市在《安徽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的基礎上,參照《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編制技術指南》,并結合本地工作實際,開始《六安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編制工作。于10月28日,邀請各縣區環保局分管領導及職能科室負責人參加。會議對《安徽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進行解讀,并部署了下一步的工作安排。10月30日,市環保局召開水污染防治實施方案編制工作第二次對接會,邀請相關市直單位分管領導和職能科室負責人參加會議。會議布置了水污染防治工作各單位任務分工,相關市直單位根據自身職能,在會上積極討論并針對任務分工提出修改意見及建議。會后,市環保局陸續收到各單位針對任務分工的修改意見。
2015年11月16日,省水辦印發《關于核實確認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任務清單調查結果的函》(皖水領辦〔2015〕10號),市環保局在接到任務后轉發至各縣區環保局,要求各縣區環保局核查確認調查結果,并匯總修改意見。同時,市環保局在匯總其他相關市直單位的修改意見后,報省水辦。
2015年11月,在各項工作的基礎上,《六安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初稿)》形成。11月16日,市環保局召開內部討論會,邀請各科室領導、專家對工作方案提出修改意見及建議。11月17日,修改后的方案在全市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辦法征求意見會議上分發至各相關市直單位,征求各單位的修改意見。11月19日,再次修改的方案印發至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征求各縣區、管委會,修改意見。同日,在全市環保重點工作調度會上,現場聽取了各市直單位的討論及相關建議。在匯總各縣區、管委會,各相關市直單位的反饋意見后,形成《六安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審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