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印發《推進城市污水管網建設改造和黑臭水體整治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推進城市污水管網建設改造和黑臭水體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閩政〔2017〕34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現將《推進城市污水管網建設改造和黑臭水體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組織實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5日
(此件主動公開)
推進城市污水管網建設改造和黑臭水體整治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委十屆三次全會精神,切實抓好中央環保督察反饋突出問題的整改落實,著力解決我省部分城市存在污水管網覆蓋面不高、雨污分流不到位、污水處理廠進水濃度低、河道黑臭雜亂等問題,推進長效機制建立,確保整治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重點,綜合施策,建設維護管理并進,推動市場化運作,建立長效機制,超常規推進污水管網建設改造和86條黑臭水體整治。
福州市、廈門市城市建成區要在2017年底前完成黑臭水體清淤疏浚、河道清障、沿河主要排污口截污、生態補水工程,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到2018年底前基本完善污水管網,達到長制久清。
其他設區市城市建成區要在2018年底前完成黑臭水體清淤疏浚、河道清障、沿河主要排污口截污、生態補水工程,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其他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城市建成區在2019年底前基本完善污水管網,達到長制久清。縣(市)城市建成區在2020年底前基本完善污水管網,達到長制久清。
2017年全省新建改造城鎮污水管網1500公里以上,其中福州275公里,廈門110公里,泉州300公里,漳州184公里,莆田93公里,三明153公里,南平130公里,龍巖116公里,寧德117公里,平潭22公里。2018年起全省每年新建改造建城區污水管網1000公里以上,其中福州180公里,泉州160公里,漳州120公里,龍巖100公里,廈門、三明、南平、寧德90公里,莆田60公里,平潭20公里。到2020年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縣城污水處理率達到90%以上。
二、工作任務
(一)加強污水管網建設
1.制定污水管網建設改造方案。各地要在查找和整理已有污水管網檔案的基礎上,采取購買服務方式,開展污水管網深度排查。排查主要內容包括逐個檢查井對照檔案全面復核管徑、標高,檢查雨污分流、污水接管情況和污水去處,摸清斷頭管、干支管、新舊管及排污口接駁不到位等情況。根據排查情況,及時制定完善污水管網規劃和工程建設計劃,并在今年年底前報省住建廳備案。規劃和工程建設計劃要重點解決雨污分流改造和生活污水納管處理,明確污水管網建設和改造項目清單,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投資計劃和完成時限,限期整改。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住建廳、環保廳
2.大力推進完善污水管網工程。各地要從老城區雨污分流改造、小區周邊支路管網完善、主次干道管網完善、沿河截污管網完善等四個環節入手,全面推進污水管網改造和建設,福州、廈門要立即開展城市建成區主要河道兩側住宅區、商業集中區、辦公區、餐飲企業等截污工程建設。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住建廳
3.加強管網疏浚和修復。下大力氣推進老舊污水管網改造、破損修復、淤積管道的疏浚。對雨污混接、錯接的管道,按照雨污分流原則進行整改;對于倒坡、破損、下沉、堵塞、無法疏通的管道,以及破損滲漏的檢查井,要進行修復或翻建。特別要做好沿河、沿湖截污管道及檢查井、閥門與管道接頭處的缺陷修復,實現污水管網系統連通成網,排水暢通,污水應收盡收。各地要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現有管網全面清疏,2018年底前完成破損管網的全面修復。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住建廳
(二)強化維護管理
1.建立污水管網常態化養護機制。按照《福建省城鎮排水設施養護維修年度經費定額(2014年)》《福建省市政維護工程量定額》(FJYD-601-2007)等標準,根據不同城區、不同管徑的維護要求,網格化劃分養護片區,制定污水管網年度養護計劃。要整合現有養護隊伍力量,成立專業化的養護機構,配備專業人員和設備。鼓勵引入市場化機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入有規模的大型企業參與養護管理,全面提高養護管理水平。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住建廳
2.加強河道清理整治。開展河道清淤疏浚,定期清理水體底泥污染物,妥善運輸和處置底泥,嚴防二次污染;做好水生植物、沿岸植物的季節性收割,及時清除季節性落葉、水面漂浮物;加強水面垃圾清撈等日常維護工作,清理岸邊非正規垃圾堆放點。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水利廳、住建廳
(三)推進農業污染防治
1.防治畜禽養殖污染。推動生豬養殖污染防治,到2017年底前,全面關閉拆除禁養區生豬養殖場(戶)、可養區未改造或改造后仍不能達標的生豬養殖場,全面完成可養區規模養豬場標準化改造升級。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農業廳、環保廳
2.防治農業面源污染。加強農藥化肥污染防治,制定實施全省農業面源污染綜合防治方案。開展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減量化行動,實施果菜茶有機肥替代化肥,確保2020年化肥、農藥使用量各減少10%以上。敏感區域和大中型灌區,要利用現有溝、塘、窖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柵和透水壩,建設生態溝渠、污水凈化塘、地表徑流集蓄池等設施,凈化農田排水及地表徑流。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農業廳、環保廳
(四)加強監管執法
1.加強源頭管控溯源。以街道為單位開展網格化排查,要對排水戶的名稱、性質、用水量、環保設施建設運營情況、污水接入管網情況等進行核查并建檔,對所有排污單位接入污水管網的接入口要建立GPS定位并確認建檔,其中工業、餐飲企業和洗車洗滌、賓館服務業等單位要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排查,其他排污單位在2018年底前完成排查建檔。建立定時、定人、網格化、物業式巡查管理的長效機制,加強動態監管。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環保廳、住建廳
2.加強排污許可管理。各地要認真落實《水污染防治法》、環保部《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嚴格要求排污單位依法申領排污許可證并按照規定達標排放,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定期抽查排污單位達標排放情況和環保設施建設運行情況,依法查處無證排污、未按證排污等違反排污許可證管理規定的行為。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環保廳
3.加強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各地要根據國務院《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規定,對從事工業、建筑、餐飲、醫療等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全面實施污水排入排水管網的許可管理,新建、擴建、改建項目未取得排水許可證,不得申請規劃條件核實和竣工驗收。各地政府要組織對已建項目的入戶調查,未辦理排水許可的,制定計劃和措施,在2018年底前完成補辦。要加強排水許可執法,定期對排水許可行為開展檢查,堅決查處違法行為。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住建廳
4.強化入河排污口監管。按照水利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水資源〔2017〕128號),組織開展沿河排污口的排查,制定排查計劃,全面查清轄區內每條河道入河排污口的數量、位置、排放方式、入河方式等,并在2017年底前對每個排污口匯入的主要污染源進行核查,建立排污口檔案并加強監管。依法嚴格查處設置入河違法排污口的行為。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水利廳、環保廳、住建廳
5.加強河道監察和水政執法。加強河道執法巡查,依法拆除侵占河道的違章建筑,嚴厲打擊隨意向水體傾倒棄置建筑垃圾、棄土,擅自設置排污口等違法行為。主要河道的重點排污單位的排污口要安裝視頻監控,加強監督。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水利廳、環保廳、住建廳
三、保障措施
(一)實行河長制。黑臭水體治理要納入河長制加以實施,各黑臭水體所屬轄區政府為責任主體。有條件的市縣要組建污水管網規劃、建設、養護和監督管理的專門機構,實現工作系統推進,統一實施、統一養護、統一監管。各市縣要制定污水管網建設改造和黑臭水體治理的工作方案和實施計劃,將任務層層分解,形成清單,實行項目化管理。方案要明確整治措施、完成期限、責任單位、責任人等,落實住建、環保、水利、農業等責任部門任務分工。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強化落實“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切實做好黑臭水體治理和污水管網建設改造的相關工作,加強本行業的技術指導和督促檢查。加強部門間協調配合,環保、住建、水利部門在排污許可、排水許可、入河排污口管理等方面要加強資源共享、信息互通。牽頭部門要加強相關工作的組織協調,并定期調度工作進度。
(三)加快項目實施。各地要根據目標任務,落實具體項目,要與小流域整治、水環境綜合整治等生態環保項目統籌考慮。有關部門要采取“集中協調”和“并聯審批”等辦法,盡可能簡化項目審批前置條件和征地、規劃、環評、立項等審批環節,縮短前期工作時限,加快項目實施。
(四)加大資金扶持。2018—2020年,采取正向激勵機制,對污水管網建設改造實行資金補助,新建改造市政主次污水管網(不含小區),按每公里補助50萬元,每年所需補助資金2.5億元從宜居環境建設專項資金中調整安排2億元,省發改委負責籌措5000萬元。
(五)創新融資模式。鼓勵按流域或區域梳理整合污水管網建設改造和黑臭水體整治項目,采用PPP模式等,引入專業化公司進行建設及后期養護管理,或者采用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托專業化公司開展污水管網和河道整治養護管理。
(六)強化考核問責。將污水管網建設改造和黑臭水體治理納入各級黨委政府績效考核和黨政領導環保目標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內容,考核結果較差和相關工作落實不到位的,適時給予通報或約談,并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問責。
附件:1.全省黑臭水體清單
2.進水COD濃度低于(含)160mg/L的污水處理廠清單
附件1
全省黑臭水體清單






附件2
進水COD濃度低于(含)160mg/l的污水處理廠清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