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命之源,在煙臺部分農村地區,居民飲用問題仍待解決。
記者從煙臺市政府辦獲悉,我市日前就加強農村飲水水質保障工作發布新政,要求縣級環境保護部門會同水利、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衛生計生等有關部門劃定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
其中,年底前完成日供水1千噸以上或服務人口1萬人以上的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或保護范圍劃定工作,2018年6月底前完成其他集中或分散式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或保護范圍劃定工作。
在農村公共供水工程建設方面,要繼續推動城市自來水管網延伸、以鄉鎮駐地為中心和以水庫為水源的聯片集中供水工程建設,不斷提高農村集中供水人口覆蓋率和水質合格率,逐步實現城鄉供水“同源、同網、同質”。
加強水質凈化消毒,對于已安裝凈化消毒設施的,加大技術指導、培訓,督促管理單位確保正常運行;對于沒有凈化消毒設施的,多方籌集資金,盡早配套完善。
另外,我市將強化水質檢測和監測。日供水1千噸以上或服務人口1萬人以上的農村供水工程要建立水質檢測化驗室,配備相應的水質監測設備和專業人員,做好日常檢測工作。
在運行管護方面,要進一步加強農村飲水工程設施運行管理,明晰工程產權,明確供水工程及水源管護主體,健全運行管理制度。對于規模供水工程,實行公司化管理;對于單村或少數村莊聯村的供水工程,在不改變工程用途前提下,實行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鼓勵以縣或鄉鎮為單位,集中組建農村供水協會或委托專業公司統一管理,足額提取工程折舊費和管理維護費,確保工程長期發揮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