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南通市物價局、環保局、財政局日前聯合發布《關于完善差別水價政策的通知》,決定進一步提高“紅色”、“黑色”企業污水處理費標準, 82家紅色企業污水處理費加收標準將由每立方米0.3元提高到0.6元;28家黑色企業加收標準將由每立方米0.5元提高到1元。
據了解,從2009年起,南通市通過探索實施差別水價政策,對環保信用評級為紅色、黑色的企業,污水處理費每立方米分別加收0.3元、0.5元。差別水價由供水部門統一收取后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款專用。
南通市環保局法規處副處長劉華軍介紹,自環保部門公布上年度企業環境行為評級結果后次月起,“紅色”、“黑色”等級企業執行差別水價,繳納加收的污水處理費,執行期1年。執行差別水價的單位繳納加收的污水處理費滿1年,企業環境行為評級達到“黃色”、“藍色”或“綠色”等級的,停止執行差別水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