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浙江省人大常委會連續開展了飲用水水源保護執法檢查,并提出了審議意見。浙江省政府和相關部門落實情況如何?9月24日在杭舉行的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聽取了浙江省政府關于飲用水水源保護執法檢查審議意見落實情況的報告。
對于浙江省人大在執法檢查中發現的55家違法企業或設施,已關停取締51家;72處安全隱患,已完成整治65處。對于其他11處因客觀原因尚未完成整治的隱患,省政府已排定時間表,要求年底前必須整治到位。同時,省人大執法檢查發現的13個水質超標水源地,兩個已取消作為水源地,3個水質已達標,其他8個水質超標指標已大幅下降。
跨界水源糾紛,是浙江省人大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之一。對此,省政府和有關部門通過跟蹤協調和現場辦公等方式,已基本解決涉及東苕溪的余杭和德清、涉及烏溪江的衢州和遂昌、涉及甌江的溫州和麗水3對跨界水源地糾紛,并初步建立聯合執法、監測、會商等機制。
保護水源,加強監測預警格外重要。目前,浙江省通過大力推行污染源在線監測和水質自動監測,浙江省控以上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測率已接近90%,安裝水質自動監測系統的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已達84%,并實現了省市縣三級聯網。到今年年底前,我省將實現省控以上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測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