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遼寧省物價局發布《關于建立完善我省城鎮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意見》要求,2015年底以前,全省14個地級市和兩個省管縣要全面建立完善并施行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原則上,具備實施條件的縣(含縣級市)和建制鎮也要積極推進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建立完善城鎮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已列入省委省政府2014年改革任務之一,沈陽市最快今年底就實施居民階梯水價。
實施等級—
第一級水量覆蓋80%家庭
遼寧省將按照國家規定的基本原則,階梯水量設置不少于三級。原則上,第一級水量按覆蓋80%居民家庭用戶確定,保障居民家庭基本生活用水需要;第二級水量按覆蓋95%居民家庭用戶確定,體現改善和提高居民家庭生活質量的合理用水需要;第三級水量按超出第二級水量的部分確定。各地可進一步細化階梯級數,設置四級或五級階梯。
各地在建立完善居民階梯水價制度時,要根據《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標準》和近三年居民家庭月人均用水量合理確定各階梯水量,第一、第二級水量參考國家建議值,即第一級每人每月2.4立方米、第二級每人每月4.1立方米。
目前,沈陽在圣芳庭、沈飛蘭庭園、萬科魅力之城和恒泰駿景等4個小區試行階梯水價模擬計費,設定的第一級水量為12立方米、第二級水量為12立方米-17立方米、第三級水量為超過17立方米的部分。
水價原則—
三級比例不低于1:1.5:3
原則上,一、二、三級階梯水價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缺水地區可結合本地水資源稀缺狀況等因素,適當加大第二級與第一級、第三級與第二級階梯之間差價。
目前,沈陽市城市居民供水價格為2.4元/立方米,階梯水價制度實行后,假設第一級階梯水價保持現有水價不變,一、二、三級階梯水價按1:1.5:3的比例來計算,二級階梯水價為3.6元/立方米、三級階梯水價為7.2元/立方米。沈陽目前試行的階梯水價模擬計費標準則是,一級階梯水價2.4元/立方米、二級階梯水價3.3元/立方米、三級階梯水價4.2元/立方米。
繳費周期—
計量繳費以年度為單位
計量繳費周期將以年度為單位,按年度居民實際用水量統算各階梯用水量,并按相應規定的各階梯用水價格結算。本年度未超過規定各階梯實際用水量部分不得結轉下一年度。
實施居民階梯水價原則上以居民家庭用戶為單位,對家庭人口數量較多的,主要通過適當增加用水基數等方式妥善解決,此外,對低收入居民家庭可以設定一定數量的減免優惠水量或增加補貼等方式,確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實施階梯水價制度而降低。
沈陽階梯水價正式方案形成后,將依法舉行價格聽證,并報市政府批準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