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環保廳日前出臺了《關于深化全省環境保護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強力推進湖北環境保護改革工作。
《意見》明確,到2020年,湖北要在環境保護關鍵領域和重要環節改革上取得決定性成果,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環境保護制度體系,力爭在全面深化改革方面走在全國環保系統前列。
《意見》要求,深化湖北省的環境保護改革,必須科學把握改革的戰略重點,按照先易后難、逐步推進的原則,有計劃、分步驟推進。
一是在2014年~2015年重點做好改革的開頭起步工作。著力在建立完善生態省創建工作體制、制定實施生態文明建設目標體系、推進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工作等10個方面取得標志性成果。
二是在2016年~2017年重點做好改革的深化工作。著力在建立完善地方環境法規、建立完善地方環境標準、構建以環境質量為核心的環境管理體系、構建以責任追究為核心的考核評價體系等5個方面取得初步成果。
三是在2018年~2020年重點做好改革的完善工作。有序推進全省各級環境保護機構改革,進一步理順機構、職能。建立所有污染物排放管理的環境監管體制機制、環境執法體制機制,為2020年建立完備的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奠定基礎。
據了解,湖北省環保廳已將各地推進改革情況納入全省環保系統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并且將加強改革專項督察督辦,對各級環保部門改革推進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提出推進改革的意見和建議,加強改革統籌,確保改革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