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水利部獲悉,醞釀已久的兩大流域規劃塵埃落定。《長江流域綜合規劃(2012-2030年)》和《遼河流域綜合規劃(2012-2030年)》近期獲國務院批復。業內人士認為,隨著兩大規劃的實施,流域內無序開發水電的現象將得到遏制。
國務院在批復中明確提出,長江流域綜合規劃實施處理好興利與除害、開發與保護、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等關系,充分發揮長江的多種功能和綜合利用效益,為實現經濟持續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有力支撐。
根據長江流域綜合規劃的目標,到2020年,長江流域重點城市和防洪保護區在遇標準以內洪水時基本不發生災害,在遇超標準洪水時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山洪災害防御能力顯著提高;城鄉供水和農業灌溉能力明顯增強,城鄉居民生活用水全面保障,水能資源開發利用程度穩步提高,航運體系不斷完善;水生態環境惡化趨勢有效遏制,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全面達標,水土流失得到控制;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涉水事務管理全面加強。
遼河流域綜合規劃也對2020年和2030年的階段性目標提出了明確的要求。業內人士認為,此前由于當前流域綜合規劃缺位,我國一些重要江河、地方或電力行業布點大力開發水能資源時,水利部門沒有流域綜合規劃作為依據,難以就防洪、水資源利用以及生態保護等問題提出權威意見,造成一些地方出現無序開發水電等問題。隨著兩大規劃的實施,將明顯改善流域內水資源的無序開發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