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水利部了解到,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這對應對我國水資源嚴峻形勢、解決水資源問題、實現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具有重要意義。
《辦法》明確,國務院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進行考核,水利部會同有關部門成立考核工作組,具體實施。考核結果將作為主管部門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考核內容為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目標完成、制度建設和措施落實情況。目標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三條紅線”控制指標及階段性管理目標。制度建設和措施落實情況包括用水總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水功能區限制納污制度、水資源管理責任和考核制度建設及相關措施落實情況。
《辦法》明確了考核方式,即考核評定采用評分法,考核結果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個等次。考核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相對應,每5年為一個考核期,采用年度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年度考核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上年度目標完成、制度建設和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納入期末考核。
《辦法》的實施,是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落實到位的關鍵措施和根本保障,必將有力促進發展方式轉變,實現水資源可持續利用,保障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記者陶映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