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制定印發了《臨沂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實施意見》,要求以水資源配置、節約和保護為重點,強化用水需求和用水過程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污水排放總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加快節水型社會建設,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推動經濟社會發展與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相協調,保障經濟社會長期平穩較快發展。
《意見》指出,到2015年,全市用水總量力爭控制在29.9億立方米以內;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以2000年不變價計,下同)力爭下降到15立方米,確保不突破21立方米;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63以上;重要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提高到75%以上,城鎮供水水源水質地全面達標,地下水采補基本平衡。到2020年,全市用水總量力爭控制在29.9億立方米以內;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13立方米以下,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65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提高到80%以上。到2030年全市年用水總量控制在32億立方米以內;用水效率達到或接近世界先進水平,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10立方米以下,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7以上;主要污染物入河湖總量控制在水功能區納污能力范圍之內,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提高到95%以上。
根據《意見》規定,主要任務有四項:一是落實用水總量控制制度,堅守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紅線。要強化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嚴格按照《山東省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實施細則》規定的程序和標準開展工作,在編制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重點建設項目布局規劃時,必須包括水資源論證內容;規范取水許可審批程序,依法從嚴控制新增取水許可審批,確保取用水總量不突破年度控制指標;嚴格執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認真落實用水計量收費和超計劃或超定額累進加價收取水資源費制度,加強水資源費征繳監督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減免、緩征或停征水資源費。二是提高用水效益,堅守用水效率控制紅線。要實行用水計劃管理,加強用水考核管理。三是嚴格控制入河排污總量,堅守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紅線。要完善水功能區劃,加強入河排污口管理。四是健全完善監測計量體系,提高水資源監控能力。
在保障措施方面,《意見》要求,要強化責任落實,將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的主要指標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縣級以上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本行政區域水資源管理和保護工作負總責。要加大資金投入。各級政府要拓寬投資渠道,建立長期穩定的水資源管理投入機制,保障水資源節約、保護和管理的工作經費。要理順管理體制。縣級以上政府要建立完善水資源管理協調合作機制,加快建立集中統一、高效權威、城鄉統籌的現代水資源管理體制,組建水資源管理議事協調機構,對區域內各類水資源實施統一管理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