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國家層面的生態補償制度,喊了很多年,卻依然是“只聽樓梯響,不見人下來”。
剛剛閉幕的黨的十八大,把“生態文明”寫入黨章,提出了建設“美麗中國”。有關專家給出的研判是,生態補償制度或就此出現轉機,也將加快《生態補償條例》的立法進程。
無論是“鄱湖戰略”,還是“蘇區振興計劃”,都提出江西要在生態補償方面先行先試,這些年我省也一直在碎步前行:從完全成熟的生態公益林補償,到全面實施的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補償,再到如今正在進行的袁河流域水資源生態補償試點,這是江西首個跨設區市流域水資源生態補償制度。
博弈
東江源的生態補償之爭
說起江西生態補償制度,東江源頭是一個繞不過的地方。
東江是珠江流域三大水系之一,是廣東及香港的重要水源地。而東江源區位于尋烏、安遠和定南3縣,涉及10個鄉鎮。
東江源區百姓為了保護這一江清水,做出了巨大的犧牲和努力,用“餓著肚子保生態”來形容一點也不為過。
尋烏縣環保局副局長趙志麟介紹說,尋烏原有的100多個國有稀土礦點已全部關停;2007年至今,原本可以上馬的幾十家企業,因為保護東江源而未能落戶;2011年,源頭各村農民人均純收入為1800元,僅全省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左右。
趙志麟無奈地說:“說到生態補償,下游不會給錢;但是一說到污染,下游就要來告狀問責。除省里的一些補償外,沒有得到下游的任何生態補償資金。”
其實,圍繞生態補償,江西和廣東有過一番博弈。
起因是,香港給了廣東河源市一筆“清水補償費”,而作為上游的江西,沒有分到“一杯羹”。
時任省環保局局長、現任省人大環資委副主任委員許蘇卉曾經參與過“向廣東和香港索要生態補償費”一事。“去了好幾次,在全國"兩會"上也提了議案或建議,但都未如愿。”
省環保廳自然生態保護處一位負責人介紹說,江西目前仍未從廣東和香港得到生態補償。
在江西省科學院鄱陽湖研究中心副主任戴年華看來,跨省流域生態補償,很復雜,涉及利益糾葛,目前國內還沒有一個值得推廣的成功先例,需要在國家層面出臺政策甚至是立法。
困局
濕地補償“光打雷不下雨”
和流域生態補償一樣,鄱陽湖濕地生態補償,也是一塊難啃的“硬骨頭”。
為保護鄱陽湖這一世界重要濕地,湖區百姓一直在默默地做貢獻:休漁期收網上岸、退田還湖、封洲禁牧……漁民、農民為了生計不得不另謀出路。
據九江市發改委統計,為保護濕地,該市濕地地區農民、漁民每年直接經濟損失超過4億元。
今年8月,由省財政廳和省林業廳組成的鄱陽湖濕地生態補償政策調研組,對新建、鄱陽、都昌和永修進行了實地調研。
“調研發現,濕地生態補償非常復雜,困難比想象中要大很多。”參與此次調研的江西鄱陽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宣傳教育科科長文思標告訴記者。
戴年華表示,濕地生態補償目前所遇到的困局,不僅在江西,從全國來看都存在,可先試點并完善。
其實,九江曾邁出過一小步。2010年11月,“生態補償立法與流域生態補償國際研討會”在四川省雅安市舉行,時任九江市發改委主任彭敏作了題為《吳城濕地生態補償模式研究》的發言,得到國家發改委充分認可。隨后,九江又研究制定了《九江鄱陽湖區域濕地補償試點方案》,提出濕地補償標準為國家級濕地90元/畝,省級80元/畝,一般濕地70元/畝。該方案通過逐級上報的形式交至國家發改委。
“無論是"吳城"模式,還是九江方案,只是一種研究報告,所以沒有正式出臺該政策,更沒有開展試點或推行。”11月29日,九江市發改委地區科查科長透露,但國務院《生態補償條例》立法調研組確實到九江聽取了意見和建議,九江方案也算為立法做了貢獻。
試點
流域生態補償袁河破冰
2012年初,全國首個跨省流域生態補償試點在安徽新安江落地生根。
許蘇卉說,江西的東江源沒有爭取到這項試點,有點可惜。
“失落”之后的江西,決心自己搞一塊“試驗田”,選定袁河開展首個跨設區市流域水資源生態補償試點。
袁河發源于萍鄉市蘆溪縣武功山,流經宜春、新余,最后在樟樹匯入贛江,全長約286公里。
“袁河只涉及3個設區市,關系相對較為簡單,流域水質總體良好,污染治理難度也不算太大,更為關鍵的是,沿河各設區市均有保護水資源的迫切需求。”許蘇卉介紹說,在此進行試點,很有代表性。
袁河在上世紀90年代一度出現較為嚴重的污染,就在前幾年,記者隨省人大水污染防治執法檢查組到新余調查采訪,發現新鋼宿舍區附近的袁河水呈黑綠色,一位在河邊種菜的菜農告訴記者,他甚至不得不從別處挑水來澆菜,因為“這樣的水種出來的菜根本就不能吃”!
新余方面指責“是袁河上游一些地方亂排放導致水體污染”,而上游各市縣也不服氣,并頗有微詞:是新余自己污水處理沒搞好,為了保護袁河流域的水質,上游發展受到很大限制。
上、下游如何來分擔保護和治理的責任?這一問題多年來一直困擾著沿河各政府。
但省里也無此項經費,誰來出?在討論試點方案時,曾被這一問題困擾。省人大環資委去年結題的一項課題《贛江流域水資源生態補償機制研究》,提供了解決思路。幾經討論,最終敲定:由省財政單獨列支,設立袁河水資源生態補償資金,每年500萬元,分2012、2013、2014三年實施。
今年2月,《袁河流域水資源生態補償試點方案(試行)》正式印發,提出以“誰污染誰付費、誰破壞誰補償”為原則,在袁河流經的萍鄉、宜春、新余交界口設立4個水質、水量監測點,由第三方負責監測。每月測一次,到年終匯總進行測算,并依此進行獎罰。
凡當年水質指標值優于控制目標的,對上游設區市進行獎勵;劣于控制目標的,對上游設區市進行處罰。而控制目標是依據前三年數據來制定,但獎罰數額在方案中并未明確。
突圍
生態補償倒逼袁河“保衛戰”
確定開展袁河流域水資源生態補償之后,萍鄉、宜春、新余三地互相暗中較勁,今年圍繞袁河整治打了一場雷厲風行的“突圍戰”、“沖鋒戰”。
對于這種“雷厲風行”,家住袁州區西村鎮分界小學附近的張秀蓮(化名)還有點不適應。分界小學旁邊有兩個養豬場,離袁河不遠,豬糞就露天堆在附近的魚塘里,遇到下雨天,糞便就化成水汁往外溢。
“那真是臭氣熏天,把蚊子和蒼蠅都給引來了。”張秀蓮說,當地村民多次向環保部門反映,但一直沒有解決。
張秀蓮告訴記者,今年下半年情況好多了,那個大沼氣池也啟用了,養豬場老板還派人清理了魚塘。
這緣于一場席卷沿河各市縣區的袁河“保衛戰”各市縣區不約而同地展開了袁河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蘆溪縣先后關停了華云造紙廠等30多家企業;新余市完成江河流域退礦、退廠還林和荒山造林3.3萬畝;袁州區關停或搬遷3家養殖場,取締塑料粒子廠17家。
宜春市人大常委會城建環資工委主任辛海波對記者說,袁河整治,每年都在開展,但今年力度更大,而且在執法方面形成了強大的合力。
蘆溪縣環保局一位負責人表示:“生態補償試點是一項系統工程,我們不能拖后腿。每月要監測數據,稍有不慎,很容易出現水質下降的情況,時刻需要繃緊這根弦。”
對于這項試點制度,相關市縣區也有更高的期待。
蘆溪縣人大常委會就建議,要建立多渠道生態補償資金籌措機制,如出臺征收自來水生態費政策,將生態保護費列入自來水成本中,水源保護區按供水量收集生態保護資金;對山區保護生態環境放棄的有關經濟發展權給予補償。
也有人向記者反映補償金額太少,每年僅有500萬元,“蛋糕”太小,而且是幾個地方來分。此外,這500萬元資金怎么劃撥、怎么使用管理,要進一步明確。
戴年華認為,在生態補償方面,江西先行先試,值得肯定。但若要形成長效機制,還得期待國務院《生態補償條例》盡快出臺。
希冀
國家生態補償的立法期待
事實上,在沉寂數年之后,生態補償立法也確實進入了實際操作層面。
早在2010年4月26日,由國家發改委牽頭的《生態補償條例》起草工作正式啟動,隨后由財政部、環保部等14個部委組成的調研小組奔赴各地進行調研,并在去年形成了草案初稿。
在此期間,有媒體稱,因牽涉面廣、矛盾復雜,此次生態補償的立法進程,將被推遲。
中國工程院院士、《生態補償條例》起草專家咨詢委員會副主任李文華透露,也不是推遲,生態補償本身涉及利益調整復雜,每個地區需要不同的補償標準,需要仔細推敲和權衡,所以這部法規的出臺是一個非常漫長的過程,需要耐心等待。他建議,在條例出臺前先頒布“生態補償指導意見”,再根據意見實施結果進行修改。
戴年華則建議,《生態補償條例》提供的生態補償方式應該體現多元化,某些地方的生態補償機制應將補償重心逐漸由“輸血型”補償改變為“造血型”補償,也可加大技能補償、產業補償和政策補償的力度。
生態補償的國家立法,寄托了人們更多的希冀。尤其是黨的十八大,把“生態文明”寫入黨章,提出了建設“美麗中國”。受訪的一些專家表示,這或許為國務院《生態補償條例》加快立法進程提供了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