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15年)的實施意見》公布。按照規劃,巢湖西半湖總磷、總氮濃度比2010年分別下降6%和8%以上,其他指標達到Ⅳ類;東半湖總磷、總氮濃度維持2010年水平,其他指標達到Ⅲ類;環湖河流水質基本消除劣Ⅴ類。
及時公布水源水質狀況
該實施意見還明確,要以保障群眾飲用水安全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淮河、巢湖流域飲用水水源地保護。 2013年底前,依法取締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內違法建設項目和活動,完成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定和調整工作。 2015年底前,依法取締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違法建設項目和活動。
同時,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每年至少開展1次水質全指標監測分析,縣級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每3年開展1次水質全指標監測分析。實行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達標公示制度,及時公布水源水質狀況,接受公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