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看小小的排水井整天“躺”在那里不起眼,但是一遇到暴雨、洪澇災害,它的作用可真不小。記者從市相關部門了解到,為加強對排水設施的管理,規范城市排污工作,從源頭上防止水污染,我市出臺了《滁州市城市排水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如不按規定辦理排水許可證,將面臨最高3萬元的處罰。
破壞管網“七宗罪”被叫停
如何杜絕非法排污,是城市病中很難治的一種。再難也要出招。我市出臺《辦法》規定,在城市污水管網覆蓋區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排水戶向城市污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污水,應當向排水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城市排水許可證。經批準后,方可排水。
在日常生活中,經常會遇到生活垃圾、泥漿、塑料袋等倒入城市下水管網,導致管網被堵死,甚至出現因液化氣倒入下水管道出現爆炸的悲劇。這些行為已全部被叫停。《辦法》中明確禁止了七種破壞城市下水管網的行為:向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傾倒垃圾、渣土等易堵塞物;將油污(油煙)、施工泥漿直接排入排水設施;向排水設施排放劇毒物質、易燃易爆物質和有害氣體等;堵塞排水設施;擅自占壓、拆卸、移動、穿鑿排水設施;擅自向排水設施加壓排水;損害排水設施的其它行為。
無證排污最高罰3萬元
排水許可證有效期為五年,期滿需要繼續排放污水的,排水戶在排水許可證期滿30日前,可申請續期。因工程施工需要向市政排水設施臨時排水的,應當取得排水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臨時排水許可證。
“這個許可證就像是排水的‘身份證’,無證排水就屬于違法行為。”市政處排水所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滁城依法辦理排水許可證的用戶很少,而且大多都在5年以上。《辦法》出臺后,他們將聯合執法部門進行一次檢查,對那些無證排水的企業,以教育宣傳為主。對符合排水條件的,發放許可證;不符合的,將責令限期整改。“如果一些企業拒不辦理排水許可證,我們會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罰,最高可處3萬元罰款。”該人士表示,造成排水設施損壞的,將要求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