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掌握河南省流域飲用水水質狀況,進一步推進全省供水水質安全保障工作,根據國家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開展2012年城市供水水質督察工作的通知》(建辦城函〔2012〕423號)的要求,近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決定開展淮河流域縣城供水水質抽查工作。
記者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獲悉,本次抽查工作范圍和內容主要是采集省內淮河流域部分縣城的公共供水廠的出廠水和管網水,按照《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表1、表2和表3中除微生物及放射性以外的指標進行檢測;消毒劑余量及其消毒副產物指標根據供水廠實際使用的消毒劑進行選擇。
據了解,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負責組織此次水質抽查工作,并委托國家城市供水水質監測網鄭州監測站負責抽查水樣的檢測工作。各省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所轄相關縣城進行水樣的采集、保存和運輸,并于11月13日送至鄭州監測站進行檢測。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要求,相關省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負責,組織人員和技術力量,做好水樣的采集送檢工作;承擔水樣抽檢任務的相關單位要認真準備,做好人員組織、儀器設備和試劑安排等工作,確保本次抽查工作的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