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記者從長沙市環保局獲悉,長沙最快將于10月出臺《長沙市境內河流生態補償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實施細則。《辦法》適用于長沙市境內瀏陽河、撈刀河、溈水河、靳江河等跨行政區域河流。涉及芙蓉區、岳麓區、開福區、雨花區、望城區、長沙縣、瀏陽市、寧鄉縣8個區、縣(市)政府和長沙市政府。
《辦法》規定,瀏陽河、撈刀河、溈水河、靳江河地表水水質控制標準為III類標準限值;其他河流按水質功能區要求執行。凡是交界斷面當月水質指標值超過水質控制目標,上游區、縣(市)應當給予下游區、縣(市)超標補償。“比如瀏陽河,在長沙市境內就依次流經瀏陽市、長沙縣、雨花區、芙蓉區和開福區。如果從芙蓉區流出的河水超標,芙蓉區就得向開福區賠錢。”長沙市環保局局長黎建說,河流生態補償的污染因子為化學需氧量、氨氮兩種,補償標準為化學需氧量800元/噸,氨氮900元/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