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南寧市出臺《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意見》。這標志著該市水利改革發展邁入快車道,力爭到2015年,市區主城區防洪能力達到200年一遇以上。
該《意見》提出,力爭到2015年,市區主城區防洪能力達到200年一遇以上,武鳴縣、橫縣、上林縣、馬山縣、隆安縣等達到20年一遇以上。完成病險水庫除險加固500座,全面解決173.34萬農村人口飲水安全問題。新增恢復改善農田有效灌溉面積75萬畝以上,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5以上。全市主要江河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93%,城市、縣城供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分別達98%和90%,農村供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83%,農村生活飲用水衛生合格率達到90%;重點區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
《意見》強調,該市各級財政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提取10%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專項用于農田水利建設。“十二五”期間,市本級財政每年用于農田水利建設和水環境治理的總額不少于20億元,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萬元用于農村水利項目前期經費,并保持適度增長。市級有重點防洪任務和水資源嚴重短缺的縣區每年從城市建設維護稅中安排不少于15%資金,專項用于城鎮防洪工程和水源工程建設。依法足額征收水資源費、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等水利規費。該市還對如何探索多種水利工程管理模式等做了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