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通遼市以加強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管理和保護工作為抓手,不斷加大對水政水資源管理力度,"十一五"期間,全市水政水資源管理超額完成了既定目標,實現了新跨越。
一是編制出臺規范性文件和規劃。先后出臺了《通遼市實施取水許可制度管理辦法》、《通遼市城市供水管理辦法》、《通遼市節水灌溉示范區管理辦法》、《通遼市人民政府在城市規劃區內封閉自備水源井的通告》等規范性文件。完成了《通遼市水資源可持續利用規劃》、《通遼市城市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規劃》、《通遼市"十一五"節水型社會建設規劃》、《地下水超采區劃分和治理規劃》、《通遼市水功能區劃》、《科爾沁區節水型社會建設規劃》、《霍林郭勒地區水資源評價及宏觀經濟水資源優化配置》、《霍林郭勒市水資源綜合利用規劃》、扎魯特旗、奈曼旗、木里圖地區等水資源綜合評價,為全市水資源利用管理和保護提供了規劃保障。
二是深入開展水法規宣傳。以"世界水日"、"中國水周"為契機,廣泛深入地開展節水和水法規宣傳。通過媒體及舉辦節水知識培訓班、節水座談會、節水宣傳文藝演出等活動,將水法規及各時期的節水方針政策傳播到全社會。組織全市各級水務系統進行依法治水學習、觀看《人水法》專題系列教育片。使全社會珍惜水、節約水和保護水的意識明顯增強。
三是嚴格執行取水許可制度。加強工業項目的水資源論證審查、審批,嚴把取退水關口。幾年來共審批(包括初審)新建、續建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37項;全市目前實有取水許可證2838套。嚴格執行《自治區行業用水定額標準》,落實自治區年度用水計劃,每年向各旗縣及重點用水戶下達用水計劃。對各旗縣下達萬元產值及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工業水重復利用率等水資源管理考核指標,并將其納入對旗縣水務工作年終考核指標體系。
四是加強節約用水管理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長掛帥的全市節約用水工作領導小組暨節水執法領導小組;成立了市節約用水辦公室,負責全市節水管理工作。各旗縣市區也都把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了對工業企業的節水管理,對部分大中型企事業單位開展節水試點工作,督促和指導一些企業節水建設和改造,降低工業萬元產值取水量。監督指導通順鋁業、萬順達淀粉廠等十幾家大中型用水企業開展了水平衡測試工作,查找用水薄弱環節、挖掘節水潛力。新建、改擴建項目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節約用水"三同時"制度,要求企業用水管理有制度、有專人、有計量、有臺帳,年初有計劃,年終有總結;每年年初召開企業用水管理座談會,交流用水、節水經驗,提高企業的節水意識,加強節水建設。農業方面,截止2009年底,全市1564.5萬畝耕地中,完成有效灌溉面積952.4萬畝,節水灌溉面積512.4萬畝,占全市總灌溉面積的54%,其中低壓管灌317.4萬畝,占總節水灌溉面積的62%;噴灌140.8萬畝(大型指針式噴灌0.94萬畝),占27.5%;微滴灌4.1萬畝,占0.8%,地表水節水灌溉面積50.13萬畝,占9.7%。
五是加強水資源和水環境保護工作。進一步加強了超采區治理、水功能區劃、入河排污口管理和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按照"十一五"期間超采區治理規劃,超采區內嚴格限制新增開采地下水;對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自備水源井加大管理力度,至今,全市封閉主城區企業自備水源井289眼,封閉基建臨時井400多眼。進一步更新完善了《通遼市水功能區劃》,嚴格按水功能區劃進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審查和取水許可審批。貫徹實施《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辦法》,分別對全市入河排污口普查和登記備案。近兩年來,各旗縣市區污水處理廠相繼建成并投入運行,企業污廢水基本都排入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放。完成了《通遼市城市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規劃》。成立了市及旗縣兩級應對突發性水污染事件和水源地突發污染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應對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各地進一步落實了重要水源地的安全保障措施,保障生活、生產用水安全。
為了緩解水資源供需緊張的局勢、減輕排污對水環境的污染壓力,充分挖掘城市中水和礦區疏干水的潛力,通過融資引進桑德集團投資城市污水處理廠改擴建工程建設,中水回用工程規模為3萬噸/日,疏干水利用量可達1748.47萬立米/年;霍林郭勒市、開魯縣、奈曼旗及木里圖園區等也都積極興建污水深度處理中水回用工程。
六是加大水資源費征收力度,規范使用和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收取的水資源費由財政部門按照批準的部門財政預算統籌安排。2009年從收繳的水資源費中爭取了30萬元用于通遼鐵路房產生活段計量設施和節水設施更新改造。
通過強化取水許可、整頓取水秩序、加強水資源論證、開展水平衡測試等管理工作,全市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管理和保護工作成效明顯,萬元GDP用水量由2005年的877m3/萬元下降到2010年的310m3/萬元,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由2005年的121m3/萬元下降到2010年的50m3/萬元。灌溉畝均用水量由2005年的327m3/畝下降到現狀的260m3/畝。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由2005年不及40%上升到目前的60%;城市節水器具普及率由不足10%上升為50%以上。(李建國 孫義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