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城市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新近出臺,定于9月1日起施行,征收標準為居民生活用水0.6元/㎡,工業(含辦公)用水0.9元/,經營服務業用水1.2元/㎡。
《辦法》共5章24條,內容包括總則、城市污水處理費的征收、城市污水處理費的使用、監督與處罰、附則等,主要用于規范城市污水處理費的收取、使用和管理,防治水污染,節約水資源,保護和改善水環境,保障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運行和維護。其中,污水處理費征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按征收數額的4%提取征收業務費,專項用于污水處理費的征收管理工作;污水處理費將主要用于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運行和維護等支出;對拒繳或拖欠污水處理費的單位和個人,最高罰款不超過3萬元;對收費單位和人員截留、擠占或挪用污水處理費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辦法》施行后,淮北市財政、物價、審計、水務、環保等部門將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城市污水處理費收取、使用的監督工作,并收集、接納、處理、輸送及利用城市污水的設施,包括城市排水設施、污水處理廠、泵站和污泥處理等。(李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