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推進全市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含管網等配套設施,下同)建設并加強運營監管,不斷提高運營效益,確保全市工業廢水得到有效收集和集中處理,宜春市政府辦于8月下旬下發了《關于推進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建設并加強運營監管的通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加快推進全市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建設,今年年底前,袁州醫藥工業園彬江特種產業基地、樟樹鹽化工業基地、奉新工業園區、高安建筑陶瓷產業基地和上高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須建成并投入試運行,靖安、宜豐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完成土建工程,萬載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開工建設。同時,各工業園區要根據產業發展、企業壯大等情況,在抓好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一期建設的基礎上,及時啟動二期建設,到2013年底,全市基本形成較為完善的工業園區污水管網收集系統、雨污分流系統、集中處理系統和在線監控系統,實現工業園區超標廢水零排放,污水處理設施脫水污泥基本上得到妥善處置或合理利用。
《通知》明確了全市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建設及運營的基本要求,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建設營運單位必須具有相應的經濟實力、處理工業廢水的先進技術、技術團隊和管理經驗,能夠保障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建設和運行要求,確保工業廢水集中處理后達標排放。同時要求,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的運行監管嚴格按照《宜春市污水處理運營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執行;各地環保部門必須加強對高污染行業企業及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的監管,加大環境監測和執法力度,對監察、監測中發現存在問題的企業和運營單位,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并依法處罰;各地要加大對工業園區違法排污企業的處罰力度,依法、及時、堅決關閉污染嚴重、治理無望的排污企業,創優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的運行環境,做到建成一個正常運行一個,嚴厲整治、打擊違法排污行為,切實發揮環保效益;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及運營履行好監管職責,對在工作中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的工作人員,依法依紀追究有關部門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此外,全市各地要根據工業園區實際情況,科學核算工業園區企業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并建立切實可行的收費制度和征繳方式,既保證企業繳納的污水處理費相對合理,不增加企業負擔,也保證污水處理廠有合理的利潤,有穩定運行、提升效能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