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上午國新辦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了《國務院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的主要內容。該文件明確提出了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目標任務、管理措施和保障措施,即確定“三條紅線”,實施“四項制度”。水利部副部長胡四一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將制定節水的強制性標準,禁止出售不符合節水強制性標準的產品。
擴大水資源費征收范圍
《意見》規定,到2030年全國用水總量控制在7000億立方米以內;確立用水效率控制紅線,到2030年用水效率達到或接近世界先進水平;確立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紅線,到2030年主要污染物入河湖總量控制在水功能區納污能力范圍之內,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提高到95%以上。對取用水總量已達到或超過控制指標的地區,暫停審批建設項目新增取水;對取用水總量接近控制指標的地區,限制審批建設項目新增取水。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或列入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淘汰類的,產品不符合行業用水定額標準的,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能夠滿足用水需要卻通過自備取水設施取用地下水的,以及地下水已嚴重超采的地區取用地下水的建設項目取水申請,審批機關不予批準。
《意見》還指出,將調整水資源費征收標準,擴大征收范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減免、緩征或停征水資源費。水資源費將主要用于水資源節約、保護和管理。實行地下水取用水總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盡快核定并公布地下水禁采和限采范圍。限期關閉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自備水井。對于水資源短缺、生態脆弱地區,要嚴格控制城市規模過度擴張,限制高耗水工業項目建設和高耗水服務業發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根據用水效率控制紅線確定的目標,及時組織修訂本行政區域內各行業用水定額。對納入取水許可管理的單位和其他用水大戶實行計劃用水管理。
年用水突破6000億立方米
胡四一介紹,到2030年,全國用水總量控制在7000億立方米以內,這是這一段時間之內可利用的一個最大量。要將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的主要指標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本行政區域水資源管理和保護工作負總責。我國目前的年用水總量已經突破了6000億立方米,大約占水資源可開發利用量74%,很多地方水資源的形勢十分嚴峻,過度開發,已經超過其承載能力,如果不采取強有力的剛性措施就難以扭轉水資源嚴重短缺和日益加劇的被動局面。2010年全國廢污水的排放總量達到了750億噸,河流水質的不達標率接近40%,其中喪失了利用價值的劣五類水占了20%,直接威脅到城鄉的飲水安全和人民的身心健康。
禁止出售不節水產品
胡四一表示,“三條紅線”實際上是水資源開發利用的一個底線。它的最嚴格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管理目標更加清晰。用水總量的控制定在2030年,要求它不超過7000億立方米。為了實現這樣紅線目標,還提出了2015年和2020年階段性的控制目標。二是體現在制度體系更加嚴密。在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框架下,要完善和細化用水總量的控制制度,取水許可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水資源論證制度,計劃用水制度,水功能區管理制度等各項制度的具體內容和要求,使得每一項水資源的開發利用、節約保護的行為都有章可循。三是管理措施更加嚴格,要制定節水的強制性標準,禁止出售不符合節水強制性標準的產品。四是責任主體更加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主要負責人要對水資源管理和保護負總責,制定相應嚴格的考核和問責制度。
三條紅線
一是確立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紅線,到2030年全國用水總量控制在7000億立方米以內。
二是確立用水效率控制紅線,到2030年用水效率達到或接近世界先進水平,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40立方米以下,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6以上。
三是確立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紅線,到2030年主要污染物入河湖總量控制在水功能區納污能力范圍之內,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提高到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