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電 廣東省政府辦公廳近日下發《廣東省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以2015年為階段控制目標,制定了廣東省各地市用水總量,包括地下水開采量和非農業用水量控標,開始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
《方案》建立了水資源開發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大控制紅線。到2015年,全省用水總量控制在480億立方米以內,其中地下水控制在22.4億立方米以內,工業和生活用水控制在258億立方米以內;全省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較現狀降低30%以上,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48以上;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提高到70%以上,城鎮供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95%以上,跨地級以上市河流交接斷面水質達標率達到88%以上。
為實現“三大紅線”的目標任務,《方案》提出了嚴格取水總量控制管理、加快制訂水資源分配方案、嚴格地下水保護和開發利用管理、嚴格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強化水資源《方案》統一調度等舉措。
《方案》要求,嚴格取水許可審批,控制不合理增長,從嚴控制工業、農業用水增長;積極推進地下水保護行動,對劃定的湛江市霞山區、赤坎區和硇洲島等3個地下水超采區實施限采和壓采,縮減地下取水量,壓減取水井,實現地下水采補平衡;建立全省取水許可管理登記信息臺賬;建立工作協調與協商機制,落實水資源調度地方行政首長負責制,積極開展供水水源、城市水系、河湖(庫)連通、生態修復、突發事件處理等水資源調度。
《方案》同時強調了加強水資源保護工作。指出到2015年,基本完成珠江三角洲主干河涌整治與生態修復,全力推進粵東、粵西重點河流綜合整治;完成珠江三角洲城市應急備用水源建設,提高突發水污染等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大力開展城市飲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隔離防護工程、二級保護區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加強飲用水水源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