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單位若超計劃用水,須按一定標準繳納超計劃用水加價水費。”13日,湘潭市水資源管理工作會議召開。2011年湘潭市將全面實行計劃外加價收費用水管理制度,對年用水3萬立方米以上(含3萬立方米)的用水大戶嚴格執行用水超計劃加價收費。
2009年,湘潭市水務局對湘潭城區125家主要用水單位逐一核定計劃用水指標,并在媒體公布,接受社會監督。這125家單位包括生產企業35家,行政事業單位32家,醫院五家,學校16家,經營服務行業37家。
有關統計顯示,這125家廠礦院校大多有自備水源,直接從湘江取水或抽取地下水,用水量大占全市用水量50%左右。去年,湘潭市對市區125家用水大戶進行了節約用水、計劃用水隨機抽樣督查,重點督察了一批高耗水、高排放、高污染的化工、造紙、深加工等行業,并對一些超計劃用水單位下達了超計劃用水實行加價收費的溫馨提示通知。
2011年,湘潭市還將計劃出臺《湘潭市用水超計劃外加價收費實施細則》等一批規范性文件,全面實行計劃外加價收費用水管理體制。(記者:李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