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聞發布會現場
山西省環保廳在太原召開《山西省減少污染物排放條例》新聞發布會。山西省環保廳廳長劉向東就《山西省減少污染物排放條例》的主要內容及相關情況做了詳細介紹。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楊安和、山西省政府副秘書長孫躍進出席會議并作重要講話。
會議宣布,新出臺的《山西省減少污染物排放條例》將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標志著山西省污染減排法制建設得到了進一步強化,是山西環保立法的又一個里程碑,是完成“十一五”約束性減排指標的立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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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減少污染物排放條例》是在總結“十一五”減排工作、研究“十二五”減排任務,分析全省污染物排放現狀的基礎上,根據環保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并出臺的。共分五章61條,將水、氣、聲、固廢納入減排的管理范疇;建立健全了人民政府領導下的各部門分工負責制,擴展了責任主體,強化了責任監督;填補了環保法律法規的空白,拓展了減排監管領域,明確了減排措施,強化了執法手段,真正使污染物減排工作走上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

圖:山西省環保廳廳長劉向東介紹《山西減污排放條例》的內容。
山西省環保廳廳長劉向東在會上指出,“十一五”期間,山西省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在山西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認真貫徹實施科學發展觀,始終把污染減排做為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發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加大資金投入,強化責任考核,完善政策機制,努力完成了二氧化硫減排21.2萬噸、化學需氧量減排5.1萬噸的任務。《山西省減少污染物排放條例》將成為山西省完成“十二五”減排任務的法律保障。“十二五”減排任務,無論是國家還是山西省,其約束性指標將更加嚴格,只有將污染減排納入法制化軌道,建立有力的法律支撐和制度保證,采取更加有效地措施,付出更加艱辛的努力,方能確保“十二五”減排任務的完成。

圖: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楊安和出席會議并作重要講話。
山西省人大副主任楊安和在會議上要求,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廣泛發動,深入宣傳,保證政府、部門、排污單位及公眾知曉條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為貫徹《條例》奠定基礎;要以《條例》的實施為契機,組織好《條例》培訓,提高執法人員的綜合素質;山西省環保廳各有關處室,要認真對照《條例》的規定,提出貫徹《條例》的實施意見,制定配套制度和實施;各級政府要按照《條例》的要求,認真履行好法定的職責,加強污染減排工作的領導;各有關部門和企業要各盡職能,認真做好《條例》規定的各項工作,嚴格依法辦事,按照《條例》的安排,盡快完善相關的制度和措施,確保《條例》規定的各項法律措施落到實處;以《山西省減少污染物排放條例》為法律武器,開拓創新,拼搏奮進,完成減排任務,改善環境質量,為打造碧水藍天的新山西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