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日前經海南省政府批準。《規劃》明確,到2015年,地表水監測斷面城市(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指標100%達標,涉重金屬企業實現穩定達標排放。嚴格控制涉重金屬新增項目,確保2015年海南省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不超過2007年排放水平。
2011年,海南省將8家屬于有色金屬礦(含伴生礦)采選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等重金屬污染防治重點防控行業的企業納入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同時,實施重金屬排放重點企業廢水深度治理項目,以環保專項補助資金鼓勵企業加快推進設施改造和工藝升級,目前1家企業已完成工藝方案可研和廢水循環利用技術改造。
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有關負責人介紹,經核查,全省未發現鉛蓄電池加工(含電極板)、組裝、回收(再生鉛)等類型的企業,9家重金屬排放企業未發現存在環境違法行為。下一步,海南省將把重金屬污染企業納入重點監管對象,建立監察檔案,形成一企一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