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渭河
11月28日,西安市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西安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辦法調整方案,方案規定當考核斷面水質超出規定污染物控制指標時,將被扣繳獎懲資金。
記者從發布會現場了解到,為切實改善為何流域水環境質量,依據陜西省環保廳、省財政廳《2011年渭河流域水污染補償工作方案調整的函》和《西安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辦法(試行)》規定,對全市13個區縣和8個開發區內的水質考核斷面每月進行檢測考核,當考核斷面水質超出規定污染物控制指標時,將被扣繳獎懲資金。
新調整的方案中規定,水體考核斷面氨氮超標在1-5mg/L范圍內時扣繳20萬元、在6-10mg/L時扣繳50萬元、在11-20mg/L時扣繳100萬元、大于20mg/L時在扣繳100萬的基礎上,每超標1mg/L時追扣繳50萬元。提高原地表水體化學需氧量獎懲資金扣繳標準增加一倍,水體考核斷面化學需氧量超標在1-10mg/L范圍內時扣繳20萬元、在11-20mg/L時扣繳50萬元、在21-50mg/L時扣繳100萬元、大于50mg/L時在扣繳100萬的基礎上,每超標1mg/L時追扣繳20萬元。
新增八處斷考核斷面,分別是:周至縣污水處理廠外排口、沙河入黑口斷面,臨潼區三里河、五里河入渭河口斷面,閻良區浩西村、南林村污染水渠斷面,藍田縣青羊莊水渠斷面,浐灞生態區第十二污水處理廠外排扣斷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