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記者從“興水富民 治水強桂”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政府日前出臺了《關于實現水利改革發展新跨越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并召開了全區水利工作會議,對廣西水利改革發展工作進行全面部署。據了解,《決定》是新中國成立60多年來,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政府首個力度最大的關于水利工作的綜合性政策文件,《決定》的出臺,在廣西水利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義。
興水利、除水害,事關人類生存、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由于廣西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氣候條件,洪澇、干旱、臺風等自然災害頻繁,水資源保護和水環境改善任務艱巨,水利問題一直是廣西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個基礎性約束。當前廣西水利發展主要面臨以下三個方面突出問題:一是水利建設欠賬突出。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總體滯后,病險水庫數量多,重點防洪市縣大部分不設防,海堤達標率不足12%,一半以上耕地缺少基本的灌溉條件。二是水資源供需矛盾突出。一半以上城鎮存在不同程度的缺水,不少農村地區飲水困難。三是水資源粗放利用突出。萬元GDP用水量、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均為全國平均指標的2倍左右,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水率達12.8%。近年來頻發多發的嚴重洪澇干旱災害,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決定》采取條塊結合、以條為主的的結構框架,分為3個板塊,8個部分,共27條。第1板塊由序言、第1部分和第2部分組成,主要回顧總結成就,分析研判形勢,明確水利的地位和作用,提出實現水利改革發展新跨越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基本原則。第2板塊包括第3、4、5、6、7五個部分,這是文件的主體部分,從突出加強農田水利等薄弱環節建設、全面加快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建立水利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創新水利發展體制機制等方面提出具體政策措施。第3板塊包括第8部分,主要強調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切實加強對水利工作的領導。
《決定》對今后一個時期廣西水利改革發展工作進行全面部署,制定了一系列加快水利發展的新政策新舉措,特別是在水利發展理念、強化水利投入、嚴格水資源管理和各項改革措施等方面有很多新亮點和新突破。
《決定》提出了“1個”總的目標,即力爭通過5到10年的努力,從根本上扭轉水利建設明顯滯后的局面,建成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匹配的現代化水利基礎設施,主要城鎮的防洪能力達到國家規定標準。《決定》還提出了“9個方面”重點任務,即大力推進農田水利建設、加快病險水庫(閘)除險加固、大力實施重點水源工程建設、全面推進農村飲水安全建設、加強防汛抗旱應急工程建設、大力實施江河治理和海河堤防建設、搞好水生態保護和水土保持、合理開發水能資源以及強化水文氣象、水利信息和水利科技支撐等九大工程。
8月9日下午,自治區水利廳召開新聞發布會,解讀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實現水利改革發展新跨越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并回答記者提問。
一半以上耕地缺少基本灌溉條件
自治區水利廳副廳長楊焱介紹說,當前我區水利發展主要面臨3個方面突出問題:一是水利建設欠賬突出。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總體滯后,病險水庫數量多,重點防洪市縣大部分不設防,海堤達標率不足12%,一半以上耕地缺少基本的灌溉條件。二是水資源供需矛盾突出。一半以上城鎮存在不同程度的缺水,不少農村地區飲水困難。三是水資源粗放利用突出。萬元GDP用水量、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均為全國平均指標的2倍左右,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水率達12.8%。
今年完成水利水電固投165億元
“今年廣西水利建設的重點是什么?”針對《決定》內容,有記者關注短期內廣西水利建設的目標和重點。自治區水利廳副廳長蔡德所介紹說,今年全區計劃完成水利水電固定資產投資165億元。
這165億元的投資包括:加快大藤峽水利樞紐工程前期工作,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補水樞紐工程完成投資12億元,桂中治旱樂灘水庫引水灌區工程完成投資7億元;中小河流治理項目完成投資12億元;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完成投資20億元;解決330萬農村人口的飲水安全困難問題,完成投資18億元;加快推進冬春水利建設,完成投資13億元;建成標準河堤30公里,標準海堤10公里,完成投資8億元以上;新增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面積300平方公里,完成投資1億元;加快推進農村水電建設,小水電代燃料項目3個和農村水電電氣化縣(鄉)20個開工建設,完成投資10億元。
鼓勵企業投入水利建設
自治區水利廳辦公室主任黃衛平介紹說,廣西除了發揮政府在水利建設中的主導作用,將水利作為公共財政投入的重點領域外,還將建立以政府引導、農民自愿投入為主體、其他社會投入為補充的多元化的水利投入機制,調動社會力量和資金參與農田水利建設。
要逐步建立起農民自愿參與、村組自行組織、政府資金補助、協調和服務的籌資籌勞新機制;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對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護經費給予補助;建立工業反哺農業投入機制,實施蔗水、煙水配套工程,鼓勵制糖企業和煙草行業加大對原料基地的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力度等。
自治區水利廳總規劃師伍偉星說,該廳將嚴格資金使用和管理,嚴防滯留、截留、擠占、挪用、貪污等行為。進一步強化全區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嚴格執行項目法人制、招標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推動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的規范化。(南國早報記者趙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