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勞動報》報道,對企事業中超計劃或者超定額取水的單位或個人,將對超定額部分累進收取水資源費。記者18日獲悉,本市(上海市)已明確了行政區域內累進水資源費征收標準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水務局、市財政部門制定。目前《上海市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辦法(草案)》正在就此向公眾征詢意見。
記者了解到,本市至今尚未執行累進水資源費制度。為促進建立水資源合理配置機制,利用經濟杠桿促進水資源的節約,實行累進水資源費是很有必要的。而在這次的草案中,對此作了原則規定,累進水資源費征收標準將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水務局、市財政部門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