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海委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出臺,提出要堅持問題導向、把握工作定位、積極主動作為、強化督導檢查,深入推進海委河長制工作,將鞏固加強流域綜合管理與推行河長制工作緊密結合、協同推進,促進解決流域河湖管理保護的突出問題,實現河湖功能永續利用,保障流域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方案》指出,海委要充分發揮流域管理機構的協調、指導、監督和監測等作用,督導流域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要求全面建立河長制,協調解決流域內各地推進河長制重點難點問題,確保任務目標的實現。同時,要強化流域河湖管理與保護工作,維護流域河湖健康生命。
《方案》提出的主要任務包括:一是成立以海委主任為組長,有關委領導任副組長,相關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海委推進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以及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推進相關工作。二是按照水利部統一部署,研究制定督導檢查方案,對京、津、冀、晉4?。ㄖ陛犑校╅_展督導檢查。三是建立河長制工作聯絡機制,實現信息交流共享,實行聯防聯控;委屬有關單位按照河湖屬地原則,參加地方河長制辦公室。四是督導全面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指導加強用水定額管理,督促各地嚴格水功能區管理。五是督導加強水域岸線管理與保護,推進進一步規范水行政許可行為,督導各地強化規劃約束和監督管理,推進建立健全河湖及河口規劃治導線管理制度。六是督導落實《海河流域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協作機制》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督導加強源頭控制,深入排查入河湖污染源,推進制定和完善流域入河排污口布設規劃。七是指導各地推進水環境質量目標管理,督導加快推進《全國城市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規劃(2008-2020年)》實施,推進水環境治理網格化和信息化建設、水環境風險評估排查、預警預報與響應機制等工作。八是推進直管河湖生態修復和保護、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立、水土流失預防監督和綜合整治等方面工作。九是推進建立健全法規制度,探索多部門聯合執法,督導加大直管河湖管理保護監管力度,落實直管河湖管理保護執法監管責任主體、人員、設備和經費,嚴厲打擊涉河湖違法行為。十是加強落實河長制工作的信息報送與宣傳報道,加大河湖管理與保護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推廣各地河長制工作經驗與成效。
為更好貫徹落實河長制,《方案》要求各有關部門單位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聯動,加強輿論引導,強化動態監管,確保河長制各項任務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