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從湖北省環保廳獲悉,湖北省政府日前印發《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要求嚴格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紅線管理、用水效率控制紅線管理、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紅線管理。
《意見》規定,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符合主體功能區的要求。建立省、市、縣三級行政區域取用水總量控制指標體系;嚴格規范取水許可審批管理;對取用水總量接近控制指標的地區,限制審批建設項目新增取水;實行地下水取用水總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到2030年,全省用水總量控制在368.91億立方米以內,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和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達到國家規定要求,主要污染物入河湖總量控制在水功能區納污能力范圍之內,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提高到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