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蘭州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79604噸、104348噸、46259噸、8479噸,比去年分別下降1%、2.5%、6.8%、1.1%。為了完成這一目標,蘭州市逐級簽訂目標責任書,層層分解落實責任。排定重大污染減排項目建設時間,并將污染物總量減排作為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納入各縣區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實行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
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企業停產整治
蘭州市今年將實施多項污染減排項目,并排定了建設時間表。根據安排,今年將進一步完善城區污水全收集管網,確保西固、鹽場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高于60%。今年10月31日前,夏官營污水處理工程配套污水收集管網建成,并在年內通過驗收投入運行。
蘭州市將全面對污染物排放不達標企業實行限期治理,對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企業責令停產整治。加強對納入污染物總量核算統計中火電、水泥、造紙、紡織、冶金行業企業的環境監管,強化企業生產動態和項目建設動態監管。
同時,全面落實城市污水處理廠、國控重點污染源和污染減排重點工程在線監控設施建設,確保監控設施正常運行率和聯網傳輸率達到100%。嚴格落實排污許可證制度,對逾期未持證排污或不按證排污企業的違法行為,依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責令限期整改,推進污染減排工作。
治污成效納入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
據介紹,蘭州市將進一步加強考核問責,各縣區政府和市政府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對職責范圍內的污染減排工作負總責,蘭州將對污染減排各項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階段和年終考核,對污染減排項目和有關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綜合考評,定期公布污染減排指標完成情況,并將其作為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納入各縣區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實行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
同時,對未完成2013年度減排任務、被省(市)預警監控、掛牌督辦的縣區將暫停增加相關污染物排放項目的審批,對未完成減排任務的企業停止審批新的改擴建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