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城市安全度汛,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今日發布《關于加強2013年城市排水防澇汛前檢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城市排水防澇汛前檢查工作,自查工作在5月20日前結束,在此基礎上進行抽查。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強城市內澇隱患的排查治理,摸清底數,提高內澇預判和防治水平;針對易發生短時徑流量突增的地點、立交橋等重點區域,制訂和落實防澇方案;加強井蓋巡查,及時補齊或更換丟失、破損的井蓋,對易發生冒溢地段的管道檢查井,通過加裝安全防護網等措施防止行人墜落發生傷亡事故;對排查發現的問題,要督促責任單位立即整改,并做好跟蹤督察,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
依據《通知》,各地要切實保障城市排水防澇設施通暢。主要包括:做好汛前排水系統維護工作,及時清淤管渠、檢查井、雨水進水口,檢修維護泵站,確保設施完好、排水排澇通暢;加強監管,杜絕堵塞和破壞排水設施的情況發生;做好城市河道的清淤、護岸加固和水位調節閘的啟閉工作,保障汛期排水防澇設施排水暢通;加強作業人員崗前培訓和安全管理,在管道疏通時,嚴格執行相關操作規程,避免中毒、人員傷亡等安全事故發生。
《通知》明確,各地應按照有關要求,進一步完善城市排水防澇應急預案,明確預警等級、內涵以及相應的措施和處置程序,有針對性地開展預案演練;建立與預警等級聯動的人員疏散、交通組織等預案制度,健全應急處置的技防、物防、人防措施,加強預案的動態管理;落實城市防澇物資和強制排水設施,組織搶險隊伍,及時發現和處理險情隱患并及時公開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