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重點治污工程進度和水質目標考核情況領導問責制
●盡快完成我市新生活垃圾填埋場建設并啟用
●加大對符合環保要求和信貸原則的企業、項目的信貸支持
●制定“城中村”使用優質低硫煤及發放脫硫劑補貼政策
●9月底前,完成部分縣(市)企業粉塵污染集中整治
●12月底前,二環內限行黃標車
昨日,記者從市環保部門獲悉,我市制定下發《2012年環境保護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今年環保工作目標和重點工作任務,并強調實行重點治污工程進度和水質目標考核情況領導問責制,對重點減排工程未達到時限要求,延遲一年且當地水和大氣污染嚴重狀況仍無明顯改善的,當地黨委、政府主要領導要引咎辭職。
空氣質量要穩定達到國家二級標準
今年,我市環保工作主要污染減排指標是,化學需氧量比去年下降2.2%、氨氮排放總量比去年下降3.1%;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比去年下降3.5%、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比去年下降1.5%。
在環境質量指標中,環境空氣質量要持續改善,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三項指標,穩定達到國家二級標準;滹沱河、洨河、邵村排干渠、汪洋溝等主要河流,監測斷面水質達到省考核標準;崗南水庫、黃壁莊水庫主要水質指標,穩定達到國家地表水Ⅱ類水質標準。
在環境建設指標中,森林覆蓋率凈增量要達到省考核目標要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40%以上;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辛集市、新樂市、晉州市、鹿泉市、藁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80%以上;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率達到90%以上;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率達到100%。
在環境監管指標方面,市、縣兩級要制定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進行演練;國家重點環保項目落實率達到80%;建設項目環評執行率100%,建設項目“三同時”執行率達到100%,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執行率達到100%;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率達到80%;公眾對城市環境保護的滿意率達到80%。
創建10個大氣污染控制示范區
以“三點一線兩面”(三點即熱電、鋼鐵、建材三大行業,一線即機動車,兩面即中小鍋爐和各類揚塵源)為重點,分區控制、分類治理、分階段實施,全面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對全市重點區域開展環境專項治理,創建10個大氣污染控制示范區。制定大氣污染控制示范區內“城中村”使用優質低硫煤及發放脫硫劑補貼政策,加大“城中村”優質低硫煤及脫硫劑推廣使用力度。
加大燃煤污染治理力度,制定完善以天然氣和集中供熱兩種替代方式為主,其他清潔能源為輔的分散燃煤鍋爐能源置換方案;嚴格煤炭管制,控制新上燃煤設施,確保市區全部使用含硫量低于0.8%優質低硫煤。
綜合治理建材行業粉塵污染,9月底前,完成高邑、井陘陶瓷企業,藁城、新樂、正定、無極板材企業,井陘、礦區、平山、元氏、贊皇煤炭儲運和洗煤企業,井陘鈣鎂企業粉塵污染集中整治,實現穩定達標排放;11月底前,對建材企業、采石場、攪拌站進行綜合治理。
繼續開展黃標車淘汰工作,鼓勵、敦促“黃標車”及高污染老舊車型提前報廢與更新,12月底前,完成階段性淘汰目標,二環內限行黃標車,淘汰燃油公交車250臺,新購置燃氣公交車450臺;完成機動車尾氣檢測網與公安交管安檢系統的聯網。
嚴格落實秸稈禁燒各項制度,力爭夏秋兩季“不著一把火,不冒一股煙”;禁止焚燒樹葉、垃圾、路邊雜草;禁止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垃圾等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完成辛集市澳森鋼鐵有限公司192平方米燒結機等脫硫重點工程;啟動電力、水泥行業煙氣脫硝示范工程。嚴格實施空氣質量預警制度,對預警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導、問責和曝光。
飲用水源地內將建水質監測井
以“兩庫三河一渠一溝”(兩庫即崗南水庫、黃壁莊水庫,三河即滹沱河、洨河、磁河,一渠一溝即邵村排干渠和汪洋溝)為重點,強化監管,繼續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
12月底前,在滹沱河、沙河、磁河地下水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啟動建設水質監測井。繼續加大對崗南、黃壁莊水庫內違法吸鐵船只的打擊力度,堅決取締水庫內的吸鐵船違法作業。加大石津灌渠轄區段保護力度,確保水質達到水體環境功能要求。
加強重點流域和排污企業監管,確保排水單位入河排污口水質達標,對超標排污的企業,責令停產治理;加強重點河流和入河排污口水質監測。杜絕向磁河排放生產廢水,非汛期確保無水;加大醫療機構和餐飲企業污水監管、防治力度,督導規模餐飲企業建設和規范運行污水處理設施。
加快污水處理工程及配套管網建設,推進省級重點鎮和現狀人口1萬人以上的鎮,建設污水處理廠;加快市區西北部水利防洪生態工程污水處理廠驗收投運;6月底前,將南水北調工程以西的學府路管網污水,接入滹沱河污水處理廠;加快轄區內污水處理廠建設、升級改造和配套管網建設進度。
12月底前,完成橋東污水處理廠中水回用管網建設;完成西部上莊污水處理廠中水回用管網建設;建設一批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污染減排示范工程。
將新增6個“安靜小區”
鞏固市區環境噪聲達標區建設成果,確保全市噪聲達標區覆蓋率穩定在80%以上。市公安局負責,加強社會生活噪聲管理,規范文化娛樂、集會等活動和家庭娛樂、裝修等行為,為廣大市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環境。
對拆遷和建筑企業嚴重擾民,并拒絕整改的,按照有關規定從嚴處理;嚴控工業噪聲污染,實施源頭防治工程;繼續開展安靜小區創建工作,市內五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要在現有基礎上,12月底前再各創建一家安靜小區。
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的管理,督促列入危險廢物處置規劃的石家莊翔宇環保技術服務中心、河北五馬活性炭有限公司、石家莊中林竹木炭業有限公司、石家莊市三環橡塑有限責任公司,12月底前建成危險廢物處置設施。
加快生活垃圾廠建設,盡快完成我市新生活垃圾填埋場建設并啟用;推進河北富華康土特垃圾處理廠達到環保處置要求。對汽車4S店或汽車修理廠產生的廢機油、廢制動液和廢變速箱油等汽車廢棄物進行規范管理,確保其交由有危險廢物經營資質單位無害化處置。
《2012年環境保護工作實施方案》中,還對重金屬污染防治、輻射監管、清潔生產、環保創建工程、環境監管和環境能力建設等,制定了具體措施和明確的目標。
重點減排工程完成不力者將被責任追究
強化生態補償金扣繳及補貼機制,繼續實行各縣(市)、區水質考核點位水質達標情況與財政掛鉤制度。強化總量控制機制,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完善排污申報登記,規范核發排污許可證工作;逐步創造條件,探索實行排污權交易制度。
對未完成年度總量減排任務,河流監測點位斷面水質考核不合格,未按期建成污水處理廠、集中供熱設施等環境基礎設施,以及未完成防護距離內村莊等敏感點搬遷的,實施“區域限批”;對一個地區有多家違法企業被掛牌督辦的,將對其所在地實施“區域限批”。
加強與人民銀行的銜接,完善企業信用信息登錄工作,加大對符合環保要求和信貸原則的企業、項目的信貸支持,對列入掛牌督辦或未完成督辦要求的企業,建議按照國家“綠色信貸”、“綠色證券”等政策,對其實施信貸、上市等限制性措施,市級環保專項資金不予支持。
實行重點治污工程進度和水質目標考核情況領導問責制,對重點減排工程未達到時限要求,延遲半年的,由市委、市政府對當地黨委、政府主要領導進行誡免談話;延遲三個季度的,對當地黨委、政府主要領導進行責任追究;延遲一年且當地水和大氣污染嚴重狀況仍無明顯改善的,當地黨委、政府主要領導要引咎辭職。
繼續將環保工作完成情況作為對各縣(市)、區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年度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對達不到任務要求的單位,實行一票否決,并撤銷授予的環境保護或環境治理方面的榮譽稱號;領導干部不得參加年度評獎、授予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