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 徐國培)按照紹興市發改委《關于調整諸暨城區污水處理費標準的批復》的相關規定,8月1日起,城區非經營性污水處理費提高到1.20元/立方米,一般性工商企業經營性污水處理費提高到1.80元/立方米,化工、皮革、印染、制藥和金屬表面處理(電鍍、鏈條、鋼管)等重污染行業污水處理費提高到2.30元/立方米,特種行業污水處理費提高到1.80元/立方米,居民生活污水處理費標準維持不變。
本次調整范圍為:城區整個污水管網履蓋區內向污水管網排放污水的非居民類排水戶(含自備水源用戶)。另外,大唐、草塔兩鎮行政區域內已規劃進入城區管網的非居民生活污水處理費,參照城區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