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環保廳29日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說,繼1月份因地表水跨界斷面水質超標被扣繳生態補償金之后,該省太原、晉中、呂梁三市3月份再次被扣繳生態補償金,扣繳金額共計1995萬元。
為加快改善水環境質量,山西省從今年1月份正式實施地表水跨界斷面水質考核生態補償機制,對考核斷面水質不達標的市扣繳生態補償金,對水質改善先進市予以獎勵。此舉被認為是該省利用經濟手段建立水污染防治長效機制的一項重要探索。
今年1月份,山西省呂梁、太原、晉中、運城、臨汾5市因地表水跨界斷面水質低于考核標準被扣繳生態補償金,共計3580萬元。長治市因跨界斷面水質改善獲得200萬元獎勵。
山西省環保廳有關負責人在新聞發布會上說,同1月份相比,3月份全省生態補償獎勵金增加了200萬元,獲獎市除長治市外,新增忻州市;扣繳生態補償金減少了1585萬元,被扣繳市減少了兩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