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今年環保專項行動取得明顯成效,內蒙古自治區近日制定了《內蒙古自治區2010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將徹底取締關停國家明令淘汰的小電鍍、小制革、小冶煉等落后工藝裝備和生產能力。
據悉,今年內蒙古環保專項行動的重點包括,整治重金屬排放企業環境違法問題,加強對污染減排重點行業的監管,集中開展環境違法案件后督察,強化在用機動車排氣污染控制,努力提升中心城區空氣質量。
內蒙古規定,對重金屬污染企業排放口、廠界無組織排放情況,每兩個月開展一次監督性監測,公布不達標企業名單。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認真分析篩選一批重金屬污染問題突出的區域、企業,明確特征污染物,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治方案,確保環境安全。徹底取締關停國家明令淘汰的小電鍍、小制革、小冶煉等落后工藝裝備和生產能力。對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二級保護區內的重金屬排放企業,一律取締關閉。嚴格禁止向城鎮下水道排放重金屬超標的廢水,對污水處理廠造成危害的,將取消排水許可。
內蒙古要求,各級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集中開展環境違法案件后督察工作。各盟市要按照自治區政府要求,落實政府責任,加強協調配合,強化聯合執法,將群眾反映強烈、污染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典型環境污染問題作為重點,分批進行掛牌督辦,落實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