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西寧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第二人民醫院、民康骨科醫院因擅自停運廢水處理設施,醫療廢水未經處理直接外排,近日被分別處以20000元和5000元的罰款。
近日來,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環保部門重點對各大醫院廢水處理設施運行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檢查中發現,自治縣第二人民醫院和民康骨科醫院擅自停運廢水處理設施,醫療廢水未經處理直接外排;自治縣人民醫院新建的外科大樓已開始運營,與之配套的廢水處理設施建成后仍未運行,醫療廢水未經處理直接外排。
針對第二人民醫院等醫院存在的環境違法行為,自治縣環保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對其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通知書,要求人民醫院盡快完成外科大樓相配套的污水處理系統建設工作,于今年5月15日前正式投運,并做到達標排放;要求第二人民醫院和民康骨科醫院立即運行廢水處理設施。
目前,自治縣4家醫院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正常,醫療廢水經處理后全部達標排放,人民醫院外科大樓配套新建的污水處理設施正在抓緊調試,預計能夠按照規定的時限投入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