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和完善體制和機制。從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出發,逐步建立完善環保決策參與機制、鎮街環保工作機制、監督監管機制、綠色環保信貸機制、環保宣教機制。形成從縣到鎮街、部門的環保工作網絡,為全縣環境保護工作的順利推進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是全面完成“十一五”減排工作目標任務。2010年必須全面完成9噸COD和228噸SO2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促進經濟和產業結構上檔升級。
三是全面實施環保“四大行動”。大力實施“藍天行動”,切實改善空氣環境質量,鞏固煙塵控制區成果,城區空氣質量優良天數達300天以上。深入推進“碧水行動”,爭取資金開工建設瀨溪河流域五個污水處理廠;完成峰高污水管網建設及清江、路孔污水處理廠的建設。進一步改善水環境質量,確保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100%,各鎮街集中式飲用水水質達標率平均值90%。全面實施“綠地行動”,開展畜禽養殖污染治理,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扎實推進“寧靜行動”,鞏固噪聲達標區建設成果,整治噪聲污染擾民,區域環境噪聲穩定達標,建成2個“安靜小區”。
四是全面推進環保基本制度的執行。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環保“三同時”、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制度等,嚴格執行《榮昌縣工業企業環境準入規定》,切實把好環境準入關,促進工業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強化環境執法,要充分利用電子監控平臺的作用,遠程實時監控企業的生產情況和廢水、廢氣等污染物排放情況,確保企業治理設施正常運轉,實現持續穩定達標排放。進一步擴大在線監測和監控面,力爭實現全覆蓋。強化環境應急和安全,加強對危化企業的環境安全的監察力度,重點檢查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完善情況以及各種環境安全應急處置措施落實情況。
五是強化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加大環境保護基本國策和環境法制的宣傳力度,弘揚環境文化,倡導生態文明,貫徹落實國家和市級《關于做好新形勢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將環境保護納入全縣主題教育內容。
六是強化環境監管能力建設。按照統籌城鄉和市環境機構改革工作的要求,進一步完善環保部門內設機構,逐步增加人員編制,加快環境監察、監測標準化建設步伐,鞏固環境監察國家一級標準、實現環境監測達國家二級三類標準化建設的目標。加強環境信息化建設,促進環境信息的長期、穩定、協調發展,全面提升全縣環境質量監測能力、污染源監控能力和污染事故應急處置能力,為榮昌環境質量的改善奠定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