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作為流經黑龍江、吉林兩省大部分地區和內蒙古自治區東部地區的河流,被沿岸居民稱為母親河。但是,近年來,母親河的污染防治工作不容樂觀。鐘杰委員在調查中發現,沿江一些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不足,生產、生活污水直排松花江。“2005年的水污染和2010年的化工桶事件,更是給松花江的治理敲響了警鐘。”
“但也必須看到,各級政府在積極想辦法提高松花江沿岸城市的污水處理水平。”鐘杰給記者展示了這樣一組數據,“十一五”期間,黑龍江共開工建設了89座污水處理廠,目前已建成47座,加上“十五”期間建成的6座污水處理廠,全省污水處理總規模達到290.8萬立方米/日。經評估,“十一五”期間,松花江流域水質持續改善,溶解氧指標處于一類水體水平。水生生物監測結果也表明,松花江干流哈爾濱、佳木斯江段的水質已由“十五”期間重度污染轉變為“輕度污染”,局部江段可滿足珍貴魚類繁衍,鱘魚和鰲花等稀有魚類再現松花江中。
污水處理廠建設有效推動了松花江的防污治理,為此,黑龍江省提出:“十二五”期間,全省79個縣級以上城市和40個3萬人口以上城鎮全部建成污水處理廠。計劃新建污水處理廠項目212個,再生利用設施項目38個,新建污水處置項目49個,預計總投資171.37億元。
“在計劃新建的212個污水處理廠中,有164個項目日處理規模在1萬噸以下(含1萬噸)。”鐘杰坦言,污水處理廠項目相對成本高,效益差,產業化程度低,建設和運營任務大都落到地方政府身上。“我們在調研中發現,項目所在縣(市)政府財力有限,地方自籌資金的壓力很大,勢必影響項目建設進程。”
鐘杰建議, “十二五”期間,國家繼續大力投入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尤其是在沿江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方面給地方政府以支持。“我建議,國家對污水處理項目的投資比例進一步提高,由"十一五"期間的40%提高到"十二五"期間的50%~60%,這樣會進一步促進地方政府建設污水處理廠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