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省財政廳、省環保廳聯合下發《關于組織申報今年省級環境保護以獎代補專項資金項目的通知》,區域性、流域性水污染防治項目、主要污染物減排項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項目及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污水處理廠污泥安全處置項目被確定為支持重點。
通知要求,各設區市按所轄縣(市、區)個數的50%確定申報項目數量,省直管縣、由省直收排污費的電力企業限報一個項目。申報材料須于2009年11月10日前分別報送省財政廳、環保廳,逾期不報視為自動放棄。省財政廳、省環保廳將于2009年11月11日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封閉式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