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被稱為“水十條”的《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終于面世。
“水十條”提出,到2020年,全國水環境質量得到階段性改善;到2030年,力爭全國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水生態系統功能初步恢復;到本世紀中葉,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對此目標和相應的指標,專家表示,期待能夠全國總動員治理水問題,讓“水十條”不再是“紙老虎”。
目標更客觀更有保障
1.5萬多字的“水十條”,包括了10個行動方向,35條具體的行動計劃。
在中科院院士劉昌明看來,“水十條”可歸結為四個方面。“‘水十條’把水質改善放在首要位置。”劉昌明在接受《中國科學報》采訪時表示,第一條提出要全面控制污染排放,第六條提出要采取嚴格的環境執法監管,這是雙手都要抓的事情。
其次,在水資源的高效利用和節約保護方面,“水十條”強調了經濟結構升級。“現在的經濟結構,耗水量很大,如今提出要落實最嚴格的管理,控制用水總量,在開發中保護,在保護中開發。”劉昌明說。
同時,“水十條”強調了經濟杠桿的作用,也提出要強化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作用。
“明確提出通過調整水價、水市場、水權來節水。”劉昌明說,“‘水十條’提出建立一個在全社會行動下的節水型社會,也是實現生態文明社會建設的重要內容。”
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副院長吳舜澤也表示,“水十條”第一次對2020年、2030年、2050年作了規劃編制,2020年涉及全面小康,2050年涉及美麗中國,這是兩個重大歷史坐標。同時,它在全國范圍內對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等作了多要素的統籌,是過去比較少見的。
對于長期參與中國和美國流域水環境治理研究與實踐工作的中科院生態環境中心研究員李敘勇來說,“水十條”公布的目標較為現實,是在充分吸取來自基層、管理層、專家等各方意見之后定的,目標更為明確、客觀、有保障。
齊心協力不做“紙老虎”
歷年來,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治理水污染的政策,如水污染防治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等。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專家表示,一些政策在過去成了“紙老虎”,是因為經濟發展的沖動遠大于環境保護的需求,國家大的環境保護法制環境沒有形成。
“盡管要整體建立法治社會有個過程,但已經有了根本的趨勢性變化。”李敘勇說,“水十條”的出現,恰逢其時。一方面,國家大的法制環境的“東風”都具備了,另外產業升級的關鍵時機也到了。
“水十條”明確提出完善法規標準,嚴格環境執法監管。不僅如此,每一條具體行動后面還用括號標出了牽頭單位和參與單位。
李敘勇說:“水污染防治不是單個部門能夠搞定的,是需要多部門聯手的機制,同時把治理的力量放歸市場,讓政府、市場、民眾協同參與。”
在“水十條”倡導發揮科技力量的背景下,科研機構也成為治理主體。李敘勇告訴記者,他所在的中科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就在相關方面做了很多工作。
劉昌明表示,水循環伴隨著各種生態循環和變化,涉及社會的各個領域,“水十條”實際上是以水作為驅動力的“環境十條”。正因如此,應當動員社會所有力量來治理水資源問題。
“希望這樣的做法能夠喚醒民眾保護環境、保護資源、保護生態的意識。通過全民的努力,建立環境友好型和資源節約型社會。”劉昌明說,“現在,方向和目標都明確了,關鍵是要匯集成全社會的合力,厲行節水。”
倒逼產業升級
“水十條”提出,要依法淘汰落后產能,推動污染企業退出,城市建成區內現有污染較重的企業應有序搬遷改造或依法關閉。自2016年起,還將定期公布環保“黃牌”“紅牌”企業名單,定期抽查排污單位達標排放情況,并向社會公布結果。
在李敘勇看來,把重污染、高能耗、低附加值的產業轉移到其他地方去,留下高附加值、注重技術研發的產業進行重點培育,就是逼著產業進行升級,提升技術。
“水十條”還在醞釀之中時,多家生態環保上市公司就已頻頻曬出中標大單。如今,“水十條”的公布,“會極大推動我國環保產業,特別是水污染防治產業的發展。”李敘勇說,“對于投資者來說,這是很大一塊‘肉’。”
不過,劉昌明提醒,行業的“火熱”,也可能導致企業出現亂象。“我們需要記住的是,這是為了整個人類和社會而做的事情,不僅要考慮本單位的利益,還要考慮生態、環境保護的需要。”劉昌明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