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蘭州市物價局召開有關城市污水處理費用標準整體上調的新聞發布會。據悉,今年4月起,除公共用水(綠化、消防、路面灑水)不收污水處理費外,蘭州市居民用水污水處理費每立方米由現行0.3元調整為0.5元,非居民用水污水處理費每立方米由現行0.45元調整為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