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每年安排5000萬元獎勵成績顯著地區 |
發布日期:2009/1/14 14:46:04 |
江河源頭是重要的水源涵養區,保護以及改善其生態環境,對整個流域水環境的意義重大。 今年年初,在江西省十一屆人大一次會議上,省長吳新雄提出,將大力實施綠色生態江西建設工程,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長效管理機制和激勵機制,從2008年開始,江西省財政每年安排5000萬元,對“五河”和東江源生態環境保護成績顯著的縣給予獎勵。 近日,江西省政府批復省財政廳、省環保局聯合制定了《江西省“五河”和東江源頭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獎勵資金管理辦法》,此舉將鼓勵“五河”及東江源頭保護區所在地區,進一步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力度,促進江西社會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激勵機制充分調動積極性 發源于江西境內的贛江、撫河、信江、饒河、修河五大河流,全部匯入鄱陽湖后流進長江,構成一個相對完整、獨立的鄱陽湖水系。整個鄱陽湖流域面積約16萬平方公里,占江西國土面積的97%。而東江則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深圳、廣州等城市的主要水源。因此,保護“五河”和東江源頭生態環境,對促進江西社會經濟的又好又快發展,維護香港和珠江三角洲的用水安全十分重要。 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江西省“五河”和東江源頭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獎勵資金管理辦法》旨在建立一種激勵機制,充分發揮和調動江河源頭所在地區保護生態環境的積極性。 《辦法》明確了獎勵對象為“五河”和東江源頭共12個縣;獎勵金額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根據源頭各保護區面積確定,占獎勵總金額的30%;第二部分根據各保護區出水水質確定,占獎勵總金額的70%。 《辦法》中指出,各保護區出水水質由省環境監測中心站負責監測。本年度各保護區出水水質獎勵資金,以省環境監測中心站出具上一年度各保護區出水水質的監測數據為計算依據。 《辦法》規定,在保護區內發生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經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核實后,扣除相應的獎金。其中,特別重大環境污染事件(Ⅰ級),扣除所在縣獎勵資金的100%;重大環境事件(Ⅱ級),扣除所在縣獎勵資金的70%;較大環境事件(Ⅲ級),扣除所在縣獎勵資金的50%;一般環境事件(Ⅳ級),扣除所在縣獎勵資金的40%。并特別規定,在保護區內新建影響和破壞生態環境的項目,扣除所在縣獎勵資金的100%。 值得關注的是,《辦法》中還對獎勵資金的使用做出了限制,一是獎勵資金作為財力性轉移支付,由縣財政統籌安排,合理使用,應主要用于污染防治、生態保護有關的支出;二是獎勵資金不得違規購買、更新小汽車,不得新建辦公樓、培訓中心,不得搞勞民傷財、不切實際的“政績工程”等。對違規使用的一經查實,追回獎金,并通報批評。 江西省社科院研究員李志盟認為,作為經濟欠發達的中部省份,江西的地方公共財政并不富裕,但每年安排5000萬元獎勵江河源頭生態環境保護,表明江西在加速經濟發展的同時,始終把生態環境的保護和建設放在首位。這一向“綠色”傾斜的財政政策,其導向作用非常大。 合理劃定江河生態保護區 建立重要江河源頭保護區,其目的是通過恢復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功能,維護經濟社會長期保持又好又快的發展態勢。因此,建立贛、撫、信、饒、修等五大河流和東江源頭保護區,是綜合運用經濟社會發展規律和自然規律指導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體現。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江西省環保局根據省政府的要求,按照可持續發展、污染物零排放、防治結合、生態保護與產業結構調整相結合、堅持自然規律與社會經濟發展規律相結合等5項原則,組織有關力量對“五河”源頭和東江源頭污染物零排放區域進行了研究、界定,草擬了針對重要江河源頭生態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的相關文件。 據參與這項工作的省環保局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說,保護重要江河源頭生態環境,一是要實行科學、嚴格的環境監督管理制度,實現污水零排放;二是要尊重自然規律,充分發揮水生態系統自我修復能力,逐步改善環境狀況;三是要綜合運用工程、技術、生態的系統方法,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和恢復力度,促進生態系統盡快步入良性循環的軌道;四是要充分運用法律、經濟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建立機構健全、運轉高效、監管有力的生態環境監測預警體系和執法監督體系,既形成嚴禁排放的強大壓力,又形成恢復生態環境的積極動力,用符合自然規律和經濟社會發展規律、高效的辦法解決長期積累的環境問題。 江河源頭保護體現四原則 綠色生態是江西最大的財富和品牌,保護好江西優良的生態環境,是政府的職責。近年來,江西大力實施綠色生態建設工程,科學劃定生態保護區,加大了鄱陽湖、“五河”源頭、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人口密集區生態環境的保護力度,全面提升了生態文明水平。 不久前,江西省副省長孫剛在加強“五河一湖”及東江源生態環境保護專題會議上強調,研究、制定加強“五河一湖”及東江源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具體政策措施要體現4個原則:一是針對性,必須解決“五河一湖”及東江源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重點問題;二是實效性,必須從實際出發,科學合理,才能取得預期效果;三是可操作性,每項政策措施必須有實實在在的內容,有具體的可操作性;四是創新性,必須在現有政策措施的基礎上,研究出臺若干新的政策措施,不要“炒剩飯”。 今年以來,江西省環保局組織了對“五河一湖”和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的專項整治工作,采取各區(市)環保局交叉方式進行督察;各級政府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突出重點,獎懲并舉,明確責任,加強督察,確保了“五河一湖”及東江源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據了解,江西省政府法制辦已將《江西省重要江河源頭和鄱陽湖生態保護區生態保護條例》列入2009年立法計劃,省環保局已成立立法起草小組,正在對立法原則、內容進行研究、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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