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宜賓城區內關于“水價上漲”的消息傳遍了大街小巷,人們紛紛擔心水價上漲后是否有能力支付,日前,記者從宜賓市清源水務公司獲悉,水價的確將從明年1月1日起進行調整,各用水類別的收費標準也將作出相應調整,調整后的綜合平均水價為0.60元/噸,而經測算,調整后的水價城市居民月支出增加2.17---3.04元/戶,對普通居民的生活基本不造成影響,但對城市低收入群體會產生低程度的影響。
現行收費標準宜賓全省最低
據了解,環境惡化,尤其是水污染的日益嚴重,不僅影響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而且已經成為我國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嚴重制約因素。對此,各級政府相繼出臺了治理城市水污染的法規政策,要求各城市建設污水處理設施,開征污水處理費。
南岸污水處理廠宜賓城區現行污水處理費標準是按照省物價局川價函[2003]36號文批復的標準,于2005年5月1日起征收,為污水處理設施在建期間的污水處理費標準。收費標準為:城市居民和機關事業單位按用水量每噸收取0.15元;其他經營服務按用水量每噸收取0.25元,每年收取的污水處理費約300萬元,為全省最低標準。本次調整后,居民生活用水每噸0.40元,行政事業單位用水為每噸0.70元,工業用水為每噸0.70元,經營服務用水每噸0.90元,特種行業用水1.30元。據初步測算,執行新標準后,我市城市居民平均用水月支出將增加2.17---3.04元/戶元。
調整后收費標準宜賓中等偏下
根據調整后的標準來看,每年征收污水處理費1482萬元,其中,南岸售水量1.8萬噸/日,年污水處理收入459.9萬元;南岸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量按2萬噸測算,則年污水處理成本1150.49萬元;按售水量分配收入,南岸污水處理廠則虧損690.59萬元。若將全城全年的污水處理費1482萬元全部用于南岸污水處理廠彌補其運行成本,則剩余部分331.51萬元可用于楊灣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另按自備水源8千噸/日計算,全年可增加污水處理費收入175.20萬元,該筆收入可用于彌補南岸污水處理廠的運行成本或用于楊灣污水處理廠的工程建設。本次調價后,宜賓的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處于全省中等偏下位置。
宜賓市清源水務公司黨總支書記、總經理岳健為記者算了一筆賬:目前,我市城區的污水處理費綜合均價為0.2元/立方米,而省物價局、省發改委、省建設廳、省環保局《關于加快推進城市污水處理收費工作意見》要求:“最低收費標準綜合平均水平原則上三江流域(岷江、沱江、嘉陵江)的市政府所在地中心城市,可以在0.8元/立方米以上安排,其余市(州)、縣(市、區)可以在0.6元/立方米以上安排;其污水處理設施在建期間綜合平均收費水平不得低于0.4元/立方米,縣(市、區)不得低于0.30元/立方米。”因此,宜賓城區的污水處理費應在0.8元/立方米以上,在建期間的污水處理費應在0.4元/立方米以上,現行標準與省政府要求的最低標準還存在較大差距。而為建設南岸污水處理廠,僅銀行利息每年就需支付372萬元,楊灣污水處理廠計劃開行貸款8000萬元,年利息549萬元,收取的污水處理費與運營成本、建設成本差額巨大,難以維持其正常運行和建設,收費標準明顯偏低,亟待調整。
調整原則:“誰污染,誰治理”根據《四川省城市生活污水處理費收費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由城市范圍內向城市排水管網排入污水的單位和個人(包括使用自備水源的)繳納。“在宜賓城市范圍內,市清源水務公司將隨水費統一代收向城市排水管網排入污水或使用城市供水管網的單位和個人,建設部門不再收取城市設施使用費,環保部門不再收取污水排污費。所收取的污水處理費專項用于污水處理設施的運營、維護和項目建設。
低保戶:月用水8立方米內,免繳污水處理費
為避免本次污水處理費調整給低保戶增加經濟負擔,宜賓清源水務公司結合2005年制定的城市低保自來水用戶對調價后的執行標準,同時參考周邊城市的優惠辦法,擬將對低保戶實行以下優惠辦法:對于低保戶家庭,每戶每月用水量在8立方米之內的(含8立方米),其污水處理費免繳;每戶每月用水量超出8立方米的,只繳納超出部分的用水量的污水處理費。
“完成歷史欠賬”
對于收費的調整和宜賓污水處理的現狀,岳健表示,宜賓的污水處理起步較晚,發展較慢,現在正在”把幾十年的積累全部集中到一起進行處理,完成歷史欠賬“,征收的污水處理費將專款專用,全部用于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和營運,同時爭取更多的貸款,早日建成楊灣污水處理廠,屆時宜賓在十五年內都不必再為污水處理進行大規模的投入。
對于居民來說,不少知道調整標準的市民都認為每月幾元錢的調整雖然說不會對生活造成影響,但是水費在收取的過程中經常會出現一些漏洞。家住城區小北街的市民何先生就向記者表示,他們家中就長達幾年時間不曾繳過一次水費,而有些市民在繳費時卻發現繳費單上無緣無故多出來幾十元錢,”這是管理上的漏洞和工作人員的疏忽。因此,加強管理,杜絕漏洞才能更好地體現公平公正的原則。“何先生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