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中,“兩桶油”經常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之前是因為油價、高管落馬、安全事故等,而這一次則源于環境保護。因未完成減排任務,“兩桶油”再次被推至輿論的風口浪尖。
作為世界500強排名第五、第六的超大型企業,被環境保護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改委公開點名通報,“兩桶油”不免顯得被動、尷尬。然而,這一切都是自己惹的禍。根據通報,兩家集團公司繼2011年未完成減排任務后,2012年減排工程措施建設和運行仍然明顯滯后,多個國家目標責任書項目未完成。因存在“系統性的、全局性的”減排問題,其煉油板塊的新改擴建設項目被實施限批。
經濟效益全球赫赫有名的“兩桶油”,因為污染減排滯后使得社會效益受損,環保層面的“瘸腿形象”有損其國際性大集團的盛譽。作為身具巨大引導和示范效應的央企,“兩桶油”本應該在履行社會責任、強化環境保護方面成為“領頭羊”、“排頭兵”,不成想卻拖了污染減排的后腿。
很長一段時期內,以“兩桶油”為代表的央企被稱為“共和國長子”,但是現在看來,“兩桶油”在如何扮演好“長子”角色上可能還存在很大的改進空間,至少在環保方面。央企履行社會責任,早已經絕不是簡單的多交稅、保供應、保就業那么簡單了,社會責任體系有了更加寬泛的外延、更加豐富的內涵。其中,環境保護是不可或缺的一環,而且其所占分量越來越呈上升趨勢。如果說以前可以濫用、透支環境紅利來獲取經濟利益的話,在當下這個發展階段,這種做法的操作空間正變得越來越窄,不僅缺乏環境容量層面的支撐,也缺乏環境政策和社會公眾層面的容忍。
對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充滿期待、困惑、迷茫等復雜情緒的公眾,不會有耐心去聽“兩桶油”的解釋,也不會有耐心去看其投入了多少錢、做了哪些工作,略顯苛刻的公眾只看結果。可以預見,因為污染減排任務未完成被限批,“兩桶油”在公眾心目中的形象又將添上不光彩的一筆。雖然公眾很難“用腳投票”,但現代企業的得失遠非經濟利益那么簡單,一旦社會形象受損,其損失將是無形的、巨大的、長遠的,有時甚至是難以挽回的。
近年來的一系列由環境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啟示我們,在污染減排上,沒有企業擁有特權;在環境保護上,沒有企業能夠推責。在社會公眾空前關注環境保護、國家層面空前重視環境保護的大背景下,一個聰明的、有遠見的企業,聰明的、有遠見的做法是,正面回應公眾對改善環境質量的期待,盡可能地不斷提升自身環境管理水平,避免因為環保方面出現問題而觸動社會公眾的敏感神經。
污染減排指標不是預期性的,具有法律和行政層面的約束力。盡管如此,“兩桶油”依然連續兩年未完成約束性指標。這中間,除了有歷史欠賬多等客觀層面的原因外,恐怕也難逃不夠重視之嫌。在海外公司的環保水平全球領先,在國內公司的減排卻不達標,就是明證。大家都還記得,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中石化老總回應油質不過關致霧霾加重的質疑時稱,罪魁禍首是煤炭。不知道這位老總想過沒有,自己企業環保不過關,無論是不是“罪魁禍首”,都不能推責。
兩大央企項目環評被限批,充分說明了環保部門對污染減排的考核是嚴肅認真的,絕不會因為企業經濟貢獻大而網開一面。
此次限批是一個好的開端,希望能夠引起“兩桶油”足夠的重視,也希望其他企業和地區能夠引以為戒。同時,輿論也期待看到,對于通報中提到的一些分公司直排污水、弄虛作假、治污措施不正常運行等可能違反“兩高”最新司法解釋的行為,能夠受到應有的懲罰。
減排任務未完成石油巨頭遭限批中國環境報綜合報道 由于未完成2012年度污染物減排任務,中石油、中石化被認定為未通過年度考核。環境保護部決定對兩家集團公司煉化行業新改擴項目實行環評限批。
考核結果顯示,2012年度,中石油化學需氧量同比下降0.08%,未完成下降0.6%的年度目標;中石化氮氧化物排放量上升1.28%,未完成零增長的年度目標。
國家要求兩家石油集團“十二五”期間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均下降8%,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均下降10%。截至2012年底,時間已過了40%,中石油氮氧化物排放量增加了8.27%,中石化氮氧化物增加2.52%,減排任務完成量遠遠落后于時間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