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生態環境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九大高原湖泊生態環境監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重點從水生態環境質量改善、水污染源管控、任務措施落實、環境違法違規行為查處等四個方面加大九大高原湖泊生態環境監管力度,加快推進九湖生態環境持續改善。
以著力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為目標,《通知》明確加強九湖及其主要入湖河流水質監測,定期調度分析九湖及其主要入湖河流水生態環境質量狀況;針對水生態環境質量下降等情況,及時查找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達到水生態環境考核目標。
水污染源管控工作方面,根據《通知》,生態環境部門將持續加強九湖入湖河流排污口監管、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監管、排污許可制度監督實施;開展流域污染源的系統調查和動態更新,掌握入湖污染物總量、構成及變化情況,保障保護治理措施科學精準有效。
為確保各項任務措施落實,《通知》強調徹落實省委省政府九湖保護治理攻堅戰決策部署的重點任務,重點是湖泊流域空間管控措施落實、控源截污體系建設和運行、入湖河道水環境綜合整治、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生態保護修復、內源污染治理等,確保完成保護治理目標。在環境違法違規行為查處方面,將重點監督九湖流域內違法設置排放口、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水污染物、超過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超過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水污染物、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污染防治設施運行不正常、配套設施不完善等行為。
與此同時,《通知》還明確了環境準入、風險防范、環境執法、督察整改、科技支撐等五種具體監督方式,加大對九大高原湖泊生態環境監管。
環境準入方面,按照 " 以水定產、量水而行 " 的要求,嚴格控制開發強度,推動綠色生態發展;生態環境部門將配合自然資源部門科學劃定九湖流域生產空間、生活空間和生態空間,堅決杜絕無序開發。嚴格環評審批,嚴禁在生態保護紅線內從事不符合相關規定的開發建設經營活動。
風險防范方面,生態環境部門將強化水質風險分析和研判,對存在風險和主要污染物,實施跟蹤監測,強化預警、通報制度,督促地方政府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風險。指導和支持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建立完善監測監控預警體系,加快省級智慧化流域生態監管平臺建設,完善數據管理工作機制,規范動態更新管理,為九湖水質預警和分析評估奠定堅實基礎。
記者了解到,為強化統籌協調,進一步完善九湖生態環境監管工作調度。我省還將持續加強各級巡視、督察、督查、民主監督等指出問題監管力度,督促督辦事項落實。全省各級生態環境系統將認真梳理九湖水質目標完成情況、存在問題及對策措施,每月月底報送 " 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保護治理攻堅戰月調度表 "。